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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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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先进制造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2022-09-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9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已于2022年6月13日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日常赎回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对于每份认购或申购等交易方式持有的基金份额设定六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后,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持有确认日(含)起至六个月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 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为最短持有期限, 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等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赎回等业务。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时间一致。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2年3月15日生效,本基金首个赎回起始日为2022年9月15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 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T日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证券/期 货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港股通交易系统或港股通资金交收规则限制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划拨时间相应顺延。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3号楼中建财富国际中心3层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010)8649 7908、8649 7909

传真:(010)8649 7997、8649 7998

联系人:张晓丽、吕雪飞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网址:https://trade.csfunds.com.cn/etrading/。

4.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青岛意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2年6月13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已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指定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的《长盛先进制造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基金合同》、《长盛先进制造六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还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咨询相关信息。

(2)投资者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与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与赎回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结果为准。

(3)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