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22-042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9:00-10: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http://roadshow.sseinfo.com/)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2022年8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2022年9月9日上午9:00-10:00,公司董事长唐勇先生,董事、总裁兼财务总监张惠忠先生,独立董事潘红女士,董事会秘书常乐庆先生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1、领导,您好!欧洲能源危机给公司带来了哪些机遇?公司下半年有哪些经营布局?
答:您好,公司是一家集码头仓储服务、智慧物流服务和供应链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大宗商品智慧物流运营商,主营业务涵盖液体化工仓储和固体干散货仓储综合服务,为客户提供智慧物流服务和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在传统物流方面,未来公司将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准绳,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积极引入和培育新的仓储品种,优化仓储业务结构;另一方面公司将充分发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资金优势和融资优势,通过内外部资金和产业链资源强强联合的方式,重点围绕长三角地区的优质标的进行投资和资产整合,加快“走出去”步伐。在智慧物流方面,公司子公司电子商务公司旗下的苏交网电商平台一方面要继续协同公司自营仓储品种上线交割,不断优化和创新平台功能,增加客户黏性,满足客户需求;另一方面是要继续拓展合作库区,对合作库区实施数字化改造,实现平台跨越式发展。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2、尊敬的唐董事长,请问贵公司与河北物流将开展那些方面的合作?
答:您好,2022年7月,公司与河北物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进公司子公司电商公司与对方开展线上交割等业务合作。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打造集线上交割,支付结算、供应链金融于一体的数字化第三方物流服务平台。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详细情况请浏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公司在此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保税科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唐勇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
律师:郭丰雷、朱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