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2-081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9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赵强先生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总经理李文强先生、董事鲍乡谊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崔瑞丽女士及独立董事宋岩女士、窦刚贵先生、葛炬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董事长职务空缺,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需尽快召开董事会选举董事长。因此,董事会同意豁免召开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要求,同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22年9月9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赵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第十一次会议,选举赵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同时,根据《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投资委员会由赵强先生、李文强先生、葛炬先生组成,由赵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赵强先生、宋岩女士、葛炬先生组成,仍由葛炬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03 证券简称:广汇物流 公告编号:2022-080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43楼3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参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李文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及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董事、总经理李文强,董事鲍乡谊,董事、副总经理崔瑞丽,董事独立董事窦刚贵、葛炬、宋岩视频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候选人赵强现场列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朱凯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监事周亚丽、高杰视频出席本次会议;
3、副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康继东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董事暨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2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律师:王沫南律师、冯燕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股东大会人员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