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69 证券简称:今世缘 公告编号:2022-042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6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顾祥悦先生主持,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章程〉等部分规章制度修订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章程〉等部分规章制度修订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章程〉等部分规章制度修订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章程〉等部分规章制度修订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章程〉等部分规章制度修订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369 证券简称:今世缘 公告编号:2022-043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章程》等部分规章制度修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有力保障战略目标达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修订公司《章程》等部分规章制度。具体修订情况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附件部分条款修订:
1.公司《章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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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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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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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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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担保决策制度》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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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制度》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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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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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事项,事项一至四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独立董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已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369 证券简称:今世缘 公告编号:2022-044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www.chinaclear.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高沟镇今世缘大道 1 号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7日
至2022年9月28日
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下午15:00 至9月28日下午 15:00 止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由公司独立董事张卫平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有关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的议案1至议案4的投票权。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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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议案1至议案3已经公司2022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2020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至议案8已经公司2022年9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至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涟水今生缘贸易有限公司、涟水吉缘贸易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15:00至2022年9月28日 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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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二)法人股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一)(二)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
(四)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徐先生
电话:0517-82433619
传真:0517-80898228
(五)登记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发礼品,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护股东健康,请参会股东及时关注地方政府防疫政策,公司将根据防疫要求进行管控。
特此公告。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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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69 证券简称:今世缘 编号:2022-045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卫平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9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
征集人张卫平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征集人张卫平先生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截至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张卫平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2022年7月3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且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变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变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等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 14:30
2.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15:00至2022年9月28日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高沟镇今世缘大道 1 号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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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止2022年9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9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件应由股东逐页签字。(下转1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