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5月12日,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2022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6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6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水波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刘水波先生对本次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骏亚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6日以邮件、通讯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叶晓彬先生对本次会议紧急召开情况进行了说明。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1,129,975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08元,共计募集资金190,099,973.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87,877.3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912,095.68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03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9月6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5,591.16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597.03万元差异5.87万元,主要系利息、手续费等原因累计形成的金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本表中数据未经审计,合计数与各相加数之和如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1年9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22年9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等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不会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六、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届满,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3、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综上,保荐机构对骏亚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