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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最高检驻证监会检察室主任张晓津表示,这5个典型案例涵盖了资本市场常见多发犯罪和近年增多的新型犯罪,反映了当前证券犯罪的特点、趋势,明确了相关法律适用,彰显了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态度,并体现出执法司法部门行刑衔接配合的成效。
证券违法行为呈现三方面特征
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刘永强介绍,近期证券违法行为出现了三方面特征:财务造假违规信息披露案件时有发生;操纵市场专业化、链条化、圈子化特征突出;并购重组领域仍为内幕交易违法“重灾区”。
具体来说,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等新业态、新模式逐渐成为掩盖造假的“马甲”,个别案件呈现系列化发展态势;大股东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多种套取公司资金方式,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企业从事证券违法行为与债券违约、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等风险隐患相互交织;大股东高比例质押上市公司股票,滋生“伪市值管理”不良动机,伙同配资中介、市场掮客、股市“黑嘴”、资管机构形成了灰黑利益链条;“云分仓”配资技术、程序化交易、高频交易等信息化、智能化工具迭代升级迅速,成为异常交易监控、行政调查取证的新挑战。
此外,实控人、董监高等“上市公司内部人”内幕交易多发,标的公司、对手方高管涉案亦呈高发态势,内幕信息管控存在缺陷;窝案、串案增多,借用账户实施内幕交易现象较为普遍,避损型内幕交易也时有发生。
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
张晓津表示,为应对证券期货犯罪的新手段、新情况,检察机关采取了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全面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强调全链条打击,以及发挥案例指导作用四方面举措。
具体包括: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适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必要时自行侦查,通过全面收集证据保证案件质量;准确把握证券期货犯罪的证据特点和证据运用规则,构建证明体系;坚持“一案双查”,在查办证券期货犯罪的同时,同步审查上下游、前后手犯罪,全链条打击黑灰产业链;今后将持续发布案例等。
证监会称,下一步,证监会将不断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工作协同,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教育作用,持续强化“严”的监管氛围,共同推动形成崇法守信的良好资本市场生态。
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祝二军表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惩处证券犯罪力度,健全完善相关司法解释,合力惩治证券犯罪,坚决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稳定,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