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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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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22-09-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2一8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信达”、“公司”)接到通知,公司已签订以下4项担保合同:

1、公司已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上海信达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达诺”)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2、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信达光电”)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申请1,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3、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信达光电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4、公司已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福建信达光电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申请2,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1年。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26日召开二〇二一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二〇二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前述两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情况如下:

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信用担保额度情况

注: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或者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信达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3年7月28日

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450室

法定代表人:姜峰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销售金属材料,矿产品,钢材,冶金炉料,焦炭,煤炭经营;贸易经纪与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航空、公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商务咨询。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47,370.54万元,负债总额4,919.56万元,净资产42,450.97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46,419.25万元,利润总额2,779.74万元,净利润2,642.09万元。截至2022年8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51,545.26万元,负债总额108,127.49万元,净资产43,417.77万元;2022年1-8月,营业收入959,835.52万元,利润总额1,240.02万元,净利润930.23万元。上海信达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福建省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3月27日

注册地:安溪县湖头光电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高新颜

注册资本:28,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光电产品科技研究、生产、销售及工程施工服务;发光二极管(LED)封装、红外器件、光敏器件、光电传感器的生产、销售;发光二极管(LED)应用产品的生产、销售及配套软件的开发和售后服务等。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资产总额113,276.71万元,负债总额27,302.21万元,净资产85,974.5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38,921.22万元,利润总额-2,387.59万元,净利润-2,387.59万元。截至2022年8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01,810.29元,负债总额19,444.91万元,净资产82,365.38万元;2022年1-8月,营业收入7,872.04万元,利润总额-3,612.81万元,净利润-3,612.81万元。福建信达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合同主要内容

注: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反担保情况

上海信达诺、福建信达光电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议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1,510,000万元。其中,2022年度新签署的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57,95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36%,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1,252,045万元。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16,186.20万元+美元1,3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6.35%。

上述担保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没有发生涉及逾期债务、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