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9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6 证券简称:菲林格尔 公告编号:2022-051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1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

司副董事长丁福如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董事长Jürgen V?hringer先生、董事Thomas V?hringer先生及独立董事曹效军先生因工作原因采用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俞志豪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属于利益相关方,关联股东刘敦银、陶媛、李赟、吉富堂共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6,466,138股,均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王恺、王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