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50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2年9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12名董事全部发表意见,符合《公司法》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文中先生提议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需要,决定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4亿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3亿元、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渝中支行1亿元),期限1年,贷款利率2.85%-2.95%(贷款发放利率按提款时审批利率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南山培训中心资产的议案》
公司自有产权资产南山培训中心已于2020年9月停止运营。为盘活资产,2021年8月4日,公司第七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处置南山培训中心资产的议案》,公司决定以评估价10,093,148.00元为底价,通过公司招投标平台,采取公开竞价、价高者得的方式(双方交易税费统一由买方承担)处置南山培训中心资产。
2021年8月27日,公司招投标平台公开发布了“自有产权房屋(南山培训中心)竞卖公告”,截至2021年9月7日,未有单位有效报名而流标。
目前,公司决定以880万元为底价(交易税费按规定各自承担),通过公司招投标平台公开竞价处置南山培训中心资产。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议案》
随着公司改革创新持续深化,为改变总部及下属经营单位长期存在分散办公现状,公司决定实现总部及下属各经营单位统一集中办公,共享办公平台。
2020年4月至今,公司先后租赁商社集团位于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的商社大厦8、10、11、14楼等用于总部办公,年租金373.75万元。目前,公司决定将百货事业部、超市事业部、商社汽贸、中天物业、财务共享中心、重百保理、世纪通等经营单位分三期逐步搬迁至商社大厦,实现集中办公。
公司总部及下属经营单位与商社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商社大厦7层、12层、15层、18层至20层、22层至28层,租赁总面积12,363.58平方米,租期10年,租金单价60元/平方米/月,年租金890.18万元。租赁期间,电费由商社集团代收代支。
公司董事长张文中先生、董事张潞闽先生、杨雨松先生、朱颖女士、王填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由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内容详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1)。
本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全面推动公司向购物中心业态战略转型,巩固公司在巴南区域市场地位,加速主城区购物中心业态布局,推动零售业态模式创新与转型,发挥协同效应提升购物中心整体收益及商业价值,解决潜在同业竞争,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决定:
1.以现金方式向商社集团收购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并投入1,101.49万元进行改造。
2.收购价格以经交易双方确认的截至评估基准日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房产及相关债权、债务的净额评估值为准,合计54,980.20万元。
3.与商社集团签署《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商业项目之资产收购协议》。
公司董事长张文中先生、董事张潞闽先生、杨雨松先生、朱颖女士、王填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由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内容详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9月30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第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通过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9月27日。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53)。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51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改变总部及下属经营单位分散办公现状,决定租赁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社集团”)办公场地实现统一集中办公,搭建集中式、共享化办公平台。租赁总面积12,363.58平方米,租期10年,租金单价60元/平方米/月,年租金890.18万元。租赁期间,电费由商社集团代收代支。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规定,商社集团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商社集团进行的交易详见《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中“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 重要事项”-“十、重大关联交易”。公司与商社集团发生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068.48万元,其中公司总部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73.75万元,与其他关联人发生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1.41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随着公司改革创新持续深化,为改变总部及下属经营单位分散办公现状,公司决定实现总部及下属各经营单位统一集中办公,共享办公平台。
2020年4月至今,公司先后租赁商社集团位于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的商社大厦8、10、11、14楼等用于总部办公,年租金373.75万元。目前,公司决定将百货事业部、超市事业部、商社汽贸、中天物业、财务共享中心、重百保理、世纪通等经营单位分三期逐步搬迁至商社大厦,实现集中办公。
公司总部及下属经营单位与商社集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商社大厦7层、12层、15层、18层至20层、22层至28层,租赁总面积12,363.58平方米,租期10年,租金单价60元/平方米/月,年租金890.18万元。租赁期间,电费由商社集团代收代支。
2022年9月14日,公司第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长张文中先生、董事张潞闽先生、杨雨松先生、朱颖女士、王填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商社集团进行的交易详见《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中“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 重要事项”-“十、重大关联交易”。公司与商社集团发生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068.48万元,其中公司总部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73.75万元,与其他关联人发生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01.41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商社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1.41%的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76844C
3.成立时间:1996年9月18日
4.注册地: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
5.办公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
6.法定代表人:尹向东
7.注册资本:22,430.731758万元
8.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日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二手车经销,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4.499%)、天津滨海新区物美津融商贸有限公司(持股44.499%)、深圳步步高智慧零售有限公司(持股9.889%)。
10.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20,735.51万元,净资产596,697.5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16,534.79万元,净利润81,807.91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890,121.85万元,净资产609,603.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19,278.54万元,净利润77,622.99万元。
11.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属于《股票上市规则》6.3.2条关联交易中“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公司总部与下属经营单位租赁商社集团位于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的商社大厦7层、12层、15层、18层至20层、22层至28层,租赁总面积12,363.58平方米,租期10年,租金单价60元/平方米/月,年租金890.18万元。租赁期间,电费由商社集团代收代支。
四、交易标的的定价情况
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周边写字楼租赁市场价格并与商社集团协商确定。
目前解放碑周边写字楼市场根据楼宇状况租金水平大致50-100元/平方米/月不等。本次关联交易租金单价60元/平方米/月,遵循了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甲方(出租方):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经营单位
1.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
2.物管费,水电费,垃圾处置费等租赁房屋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甲方需对租赁物业进行必要的改造及装修。
4.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向甲方交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未交纳费用总额的万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1个月当年月租金的违约金。
(2)乙方未在合同到期之日和解除后5日之内交还物业给甲方的,视为违约,其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每逾期交还物业1日,乙方应当以租赁物业当年日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一直计付至实际退还物业之日为止。
(3)租赁期内,乙方擅自退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拒不履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 1个月当年月租金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经甲方通知整改后仍未整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1个月当年月租金的违约金。
(5)甲方未依约交付租赁物业的,每逾期1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当年日租金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6)本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的,违约金与租赁保证金可以并用;各违约责任相互独立,可同时一并适用。
(7)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对于乙方对租赁物投入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等,不论甲方是否利用,甲方不给予任何赔偿补偿。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统一集中办公,可以实现房屋场地的集约使用,节约物业面积和租赁成本,实现办公物业设施设备、环保节能技术、物业服务等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下属经营单位退出的位于各商圈核心地段原自有办公场地将用于日常经营,进一步提升公司总体业绩。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2年9月14日,公司第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长张文中先生、董事张潞闽先生、杨雨松先生、朱颖女士、王填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公司5名独立董事全部同意此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彻底改变总部与下属经营单位长期存在的分散式办公现状,决定租赁商社集团办公场地实现统一集中办公,搭建集中式、共享化办公平台。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公司第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本次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关联委员会认为本次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我们对本次交易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上网公告附件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52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为全面推动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百货”或“本公司”或“公司”)向购物中心业态战略转型,巩固本公司在巴南区域市场地位,加速主城区购物中心业态布局,推动零售业态模式创新与转型,发挥协同效应提升购物中心整体收益及商业价值,解决潜在同业竞争,切实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重庆百货以现金方式向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社集团”)收购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本次交易价格以经交易双方确认的截至评估基准日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房产及相关债权、债务的净额评估值为准,合计54,980.20万元。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款规定,商社集团为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过去12个月本公司与商社集团进行的交易详见《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中“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 重要事项”-“十、重大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为0。
一、关联交易概述
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新市街80号,由重庆百货和控股股东商社集团联合竞买拿地及建设,建筑面积约10.42万平米,其中:重庆百货持有主力百货一一巴南商都建筑面积约2.88万平方米;商社集团持有购物中心及车库建筑面积约7.54万平方米。自2013年开业以来,巴南商都与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处于同一商业综合体内,由不同的主体独立运营,经营范围均涵盖零售、餐饮、娱乐及配套服务。
为避免同业竞争,加速推进百货业态转型和购物中心业态发展,2021年3月31日,重庆百货与商社集团签署《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之委托经营管理协议》,重庆百货受托经营管理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
为全面推动重庆百货向购物中心业态战略转型,打造新型区域型购物中心,发挥与百货业态的协同作用实现一体化运营,巩固公司在巴南区域市场地位,加速主城区购物中心业态布局,推动公司零售业态模式创新与转型,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及购物中心整体商业价值,并彻底解决与商社集团在购物中心业态发展方面潜在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决定与商社集团签署《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商业项目之资产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资产收购协议》),以现金方式向商社集团收购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
本次评估机构根据评估目的和委估房地产的特点,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对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房地产进行评估,最终评估结果为55,385.39万元。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初始建设成本65,075.1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账面值为80,433.94万元。本次评估结果低于初始建设成本,与2021年12月31日账面值相比,评估减值25,048.55万元。
本次交易价格以经交易双方确认的截至评估基准日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房产及相关债权、债务的净额评估值为准,合计54,980.20万元。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转移合同项下的损益归转让方所有,除转移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外的其他转让标的的损益归受让方所有。据此,双方将于交割日确认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转移合同项下的损益,收益归转让方所有,亏损由转让方承担。自《资产收购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标的房产交割完成期间,如因转让方出现任何违背协议承诺之行为造成对标的房产价值或后期经营不利影响的情形,进而对受让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委托管理协议终止;与标的房产相关且经双方商定纳入本次交易范围内的租赁合同和非租赁合同履行主体自商社集团或其指定关联方变更为重庆百货或其指定关联方,并由重庆百货或其指定关联方承继履行前述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确保资产使用与管理的延续性。
商社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对方商社集团是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22年9月14日,公司第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长张文中先生、董事张潞闽先生、杨雨松先生、朱颖女士、王填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本公司与商社集团进行的交易详见《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中“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和《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 重要事项”-“十、重大关联交易”。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为0。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商社集团为重庆百货控股股东,持有重庆百货51.41%的股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76844C
3.成立时间:1996年9月18日
4.注册地: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
5.办公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
6.法定代表人:尹向东
7.注册资本:22,430.731758万元
8.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日用品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化妆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家具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二手车经销,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4.499%)、天津滨海新区物美津融商贸有限公司(持股44.499%)、深圳步步高智慧零售有限公司(持股9.889%)。
10.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20,735.51万元,净资产596,697.5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16,534.79万元,净利润81,807.91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890,121.85万元,净资产609,603.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19,278.54万元,净利润77,622.99万元。
11.关联人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1.1条关联交易中“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商社集团合法持有的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共计33处商业服务、停车用房、其他、仓储用房物业资产,以及经交易双方共同确认的与标的房产相关的租赁合同和非租赁合同的债权、债务。
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新市街80号,建筑面积75,404.63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7,600.31平方米,车库建筑面积27,804.32平方米,于2013年11月建成投入使用。房产目前使用状况良好,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除已向受让方明确披露的以外,不涉及其他任何诉讼、仲裁、争议、调查或任何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交易标的的主要财务信息
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由商社集团下属商业管理分公司负责运营,经营情况如下(2022年6月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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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0年、2021年受疫情反复影响,经营结果不达预期。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审计,2022年6月30日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房地产(包含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装修费)账面值55,391.13万元。
除上述房产外,经交易双方共同确认,与标的房产相关的租赁合同和非租赁合同的债权账面值5.87万元,债务账面值411.06万元。
上述房产、债权、债务品迭后的账面净值为54,985.95万元。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以经交易双方确认的截至评估基准日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房地产、债权、债务的净额评估值为准,定价公平。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康评估师”)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对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房产、债权、债务的净额进行评估,并出具重康评报字〔2022〕第354号《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房地产(包含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的装修费)账面值55,391.13万元,债权账面值5.87万元,债务账面值411.06万元,品迭后的净值为54,985.95万元。经评估,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房地产、债权、债务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分别为55,385.39万元、5.87万元、411.06万元,品迭后的净额评估值为54,980.20万元,评估减值5.75万元,减值率0.01%。主要是在评估过程中已按房屋装修现有实际状态下进行测算,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房地产评估结果已包含房屋装修部分,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主要系该物业改造装修费,故将其评估为0。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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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采用市场法和成本法进行评估。市场法评估结果为55,877.34万元,成本法评估结果为55,385.39万元,两者相差491.95万元,差异率0.88%。
本次市场法评估,首先确定各楼层分割后小面积商铺的价值合计 79,825 万元;其次确定大体量房地产整体转让折扣率为30%;最后确定商社汇整体转让价值为55,877.34万元。大体量房地产整体转让折扣率系评估人员根据历史年度一定样本数量的同一类型、同一区位的小面积和大面积商业房地产成交价格差异统计得到,但样本时间较长且数量相对较少,故本次确定的大体量房地产整体转让折扣率合理性不够充分,市场法结论的可靠性相对不足。
本次成本法评估值为55,385.39万元,系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的全部成本(包括建设期的资金利息以及合理的利润),再综合成新率得出的评估值,评估值确定性较高。与市场法从转让角度需考虑大体量房地产整体处置折扣不同,成本法从重新购建角度出发无需再考虑或已消除大体量房地产整体处置折让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评估结果更能被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所接受,故本次评估成本法结果较市场法结果更合理、更可靠。
综合上述分析,本次以成本法结果55,385.39万元作为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房地产的评估结论。
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房地产初始建设成本65,075.13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账面值80,433.94万元。本次评估结果低于初始建设成本,与2021年12月31日该房产的账面值相比,评估减值25,048.55万元。该账面值内涵系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房地产在持续经营、可合理分割并有序转让的前提下商铺公允价值的合计。根据交易目的,本次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房地产拟整体转让,采用市场法评估时考虑了大体量房地产整体处置折扣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评估结果为55,877.34万元,与成本法评估结果55,385.39万元相比差异较小。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1. 交易双方、标的公司和交易标的
(1)转让方: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2)受让方: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3)交易标的:
A. 转让方合法持有的“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共计33处商业服务、停车用房、其他、仓储用房物业资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
B.经双方共同确认的与标的房产相关的资产、负债,包括与标的房产有关的租赁合同和非租赁合同的债权、债务。
2. 定价依据
(1)评估基准日:2022年6月30日
(2)评估基础:双方已确认的标的房产及相关债权、债务,并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确认。
(3)评估结果:根据华康评估师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交易标的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4,980.20万元。
(4)期间损益承担原则: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转移合同项下的损益归转让方所有,除转移合同项下债权债务外的其他转让标的的损益归受让方所有。据此,双方将于交割日确认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转移合同项下的损益,收益归转让方所有,亏损由转让方承担。
3. 资产收购前置事项
转让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完成以下事项:
(1)在交割日前15日,向标的房产作为承租商铺的承租人发通知,通知内容包括本次交易的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
(2)双方均需积极配合并协调受让方与前述合同相对方签署三方协议,确保资产使用与管理的延续性(包括租赁合同、维修合同、购销合同等)。
4. 转让价格及支付
(1)转让价格:转让价格以转让标的的评估值为准,即人民币54,980.20万元。
(2)转让价格支付: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按照如下方式支付:
A. 预付款: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50%;该预付款自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标的资产的所有权过户登记后,于交割当日自动转为转让价款;
B. 自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标的房产的所有权过户登记后,于交割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的50%。
(3)税负承担:本次交易所产生税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5. 承诺与保证
(1)转让方承诺与保证
详见(二)转让方承诺与保证主要条款。
(2)受让方承诺与保证:
A. 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受让方有资格购买转让标的。
B. 受让方具有购买转让标的的能力,保证按本协议约定按期如数支付交易价款。
C. 受让方签订本协议并在本协议项下购买转让标的,已经得到本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和授权。
D. 受让方签订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监管文件及已经签订的其他合同等法律文件。
6. 标的资产所有权过户登记
(1)过户登记前提条件:
A. 本次交易标的房产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2)自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预付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负责办理标的房产的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受让方应当安排专人积极配合。
7. 员工安置
截至基准日,与标的资产经营相关的3名员工劳动关系对应用人单位主体变更为重庆百货,商社集团需主动协调前述员工,配合重庆百货签署相关变更协议并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8. 标的资产交割
(1)转让标的交割日:在本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应完成标的房产所有权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载明标的房产所有权人为重庆百货,并向重庆百货换发新的不动产产权证,前述过户当日为本协议“交割日”。
(2)双方确认,合同权利义务交割日为标的房产交割日,即与标的房产相关且经双方商定已纳入本次交易范围内的合同履行主体自转让方或其指定关联方变更为受让方或其指定关联方,并由受让方或其指定关联方承继履行前述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具体权利义务约定按照所涉各方重新商定并签署的协议为准(但不得违背本协议所确定的债权债务收购原则)。
如截至交割日,转让方未完成全部转移合同的履行主体变更工作的,不影响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管理和控制,自交割日起,受让方应承担转移合同项下转让方或其指定关联方享有和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如转让方因相关转移合同未履行完毕履行主体变更手续而收到转移合同项下的相关款项或支付转移合同项下的相关费用,该等款项或费用应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转让方应在收到转移合同相对方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款项支付给受让方,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向转移合同相对方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支付给转让方。
9. 协议生效、变更及终止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受让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即构成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及可予执行的文件;双方仅可于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之前,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
(2)双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约定积极履行约定义务,如截至2022年12月31日标的房产仍未交割完成的,本协议自动失效,交易恢复原状、相互返还,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3)自本协议生效且标的房产过户至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双方应确认并结算《委托经营管理协议》项下应付未付的委托管理费,《委托经营管理协议》项下的委托管理费付至本协议交割日,双方确认金额后可以在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中予以扣除或由转让方付至受让方指定账户;自本协议生效且标的房产过户至受让方之日起,《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终止,双方无需再享有和履行《委托经营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0. 违约责任
(1)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因任何一方原因,致使订立本协议之目的实现不能或者即使实现已于经济上严重不合理,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2)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及/或违反其承诺,或除不可抗力因素、非因双方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还应给予守约方全面及时充分的赔偿。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3)如本协议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及/或违反其承诺,导致合同被解除、被撤销或被认定为无效,则该方需赔偿另一方遭受的损失,双方确认,本条约定效力独立于本合同的效力,不因本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而无效。
(二)转让方承诺与保证主要条款
1. 转让方依法持有标的房产,且拥有标的房产的完整处分权,标的房产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负担或限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依法交易。
2. 转让方具有签订本协议及配套交易文件并完整履行其在本协议及配套交易文件项下所有义务必须具备的权力、授权和能力。
3. 除转让方已经明确披露的以外,标的房产不涉及其他任何诉讼、仲裁、争议、调查或任何其他法律或行政程序,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程序发生的事实或情况,及不存在任何针对标的房产的未履行判决。
4. 转让方提供的所有与标的房产相关的信息及资料在各方面均真实、准确、完整,并且没有未披露的任何事实或事项会导致任何该等资料因任何遗漏或意思含糊或任何其它理由而在该等重大方面失实或有误导性的情况。
5. 转让方持有标的房产已经履行相应的法律、财务及税务手续,不存在其他未完手续或应税项目。
6. 转让方确认,与相关转移人员不存在劳动争议或纠纷情形。
7. 转让方签订本协议并在本协议项下出售转让标的,已经得到本公司权力机构的批准和授权。
8. 转让方签订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监管文件及已经签订的其他合同等法律文件。
(三)保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协议安排
双方进一步共同确认如下:
1. 除本协议已经明确的,已纳入本次交易范围内的债权债务所对应基础合同,属于交割日之前合同权利义务已经产生的纠纷或争议仍由转让方承担与处理,如因此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可要求转让方赔偿;属于交割日之后合同权利义务产生的纠纷或争议由受让方承担与处理。
2. 除本协议已经明确的,其他与标的房产相关的但未纳入本次交易范围内的相关合同的债权债务所产生的纠纷或争议由转让方承担与处理,如因此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可要求转让方赔偿。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标的房产交割完成期间,如因转让方出现任何违背本协议承诺之行为造成对标的房产价值或后期经营不利影响的情形,进而对受让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
六、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必要性
1. 购买购物中心资产符合重庆百货战略转型发展方向
当前国内体验式消费趋势明显,重庆百货未来发展战略重点之一就是由经营传统百货向现代购物中心业态转型。通过本次收购可利用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物业条件和区域优势,定位打造面向中等收入新兴家庭的区域型购物中心,有利于聚合客流、提升销售,巩固公司在巴南区域市场地位,加速主城区购物中心业态布局,推动公司零售业态模式创新与转型,契合重庆百货未来战略发展需求。
2. 发挥协同效应提升购物中心整体收益及商业价值
本公司持有新世纪百货巴南商都为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的主力百货,与购物中心在经营错位、功能互补上具备协同效应。但受物业条件限制,物理上与购物中心并未真正连通,存在顾客体验不佳、整体竞争力不强等问题。
本次资产收购完成后,可实现商业综合体产权权属和经营主体统一,在此基础上公司将对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重新进行规划设计及整体改造,通过建筑结构等硬件改造以及功能区划和动线的重新设计,连通巴南商都购物业态和购物中心体验业态,并整合品牌资源、商务政策、营销策划、物业管理等,实现公司经营效益、购物中心商业价值整体提升。
3. 通过购买资产彻底消除公司与控股股东潜在的同业竞争
2021年3月31日起本公司受托经营管理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经营管理权,主要由于商社集团对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开展经营管理并拥有所有权,重庆百货全面推进百货业态转型,加快发展购物中心业态,可能与控股股东在购物中心运营方面形成潜在的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将由本公司直接持有及运营,通过购物中心一体化运营,促进经营效率提升和整体利益最大化,将彻底解决公司与商社集团在购物中心业态发展方面潜在的同业竞争,切实维护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
综上所述,为推动重庆百货向现代购物中心业态战略转型,发挥百货业态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购物中心商业价值,并彻底解决本公司与商社集团在购物中心业态发展方面潜在的同业竞争,有必要对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实施收购。
(二)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投入1,101.49万元进行改造,用于现代购物中心业态转型,预计未来三年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预计依据如下:
(1)基础数据
计算期:28年(至2050年3月30日,项目土地使用权到期止)。
折现率:6.0%。 参考2022年第六期储蓄国债(5年期,2022年8月10-19日发行)票面年利率3.37%,以及重庆百货近5年(2017-2021年)总资产报酬率(不含马上金融)4.73%。此外,再考虑一定量的风险报酬率,本项目折现率取6.0%。
(2)收入估算
本项目收入主要包含2部分,商业出租及停车收费。
本项目首年收入预估为3,509.70万元,计算期合计营业收入为272,384.99万元,其中:
A.商业租金:首年收入为3,198.72万元,计算期合计商业租金总收入为261,238.32万元。商业租金参考本项目2019年收入,及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同类型项目数据测算。增长率参照行业平均增长率测算。
B.停车收入首年为310.89万元,计算期停车收入合计为11,146.67万元。
(3)成本估算
经测算,本项目首年经营成本1,393.23万元,计算期内项目经营成本费用合计约45,989.22万元。(参考同类型项目市调数据计算)
(4)折旧及摊销费
本项目总投资57,778.99万元,其中资产购置及相关费用56,677.50万元,商业调改费用1,101.49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本项目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不计提折旧。
商业调改部分,按折旧年限28年,残值率5%计算,年折旧费38.05万元。计算期内,项目折旧及摊销费合计约1,008.32万元。
(5)流转税及附加
销项税额 :不动产租赁税率为9%,物业管理税率为6%。
进项税额:物业管理、维保服务、营销推广服务,税率为6%。
城市维护建设费费率:7%。
教育费附加费率:3%,地方教育附加费:2%。
房产税:按租金(不含税)收入的12%计算。
综上,计算期内,项目流转税及附加为39,074.23万元。
(6) 所得税
本项目2030年以前(即计算期第9年)所得税率按15%计,此后按25%计。
经测算,计算期内,项目所得税合计为44,276.87万元。
(7) 财务成本
本项目投入资金为自有资金,不计财务费用。
(8)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12%,全部投资回收期为13.4年,营业现金流量(现值)58,812.44万元。
3、财务和经营成果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资产收购。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相应增加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房产及相关资产、负债,并彻底解决与控股股东潜在的同业竞争。
公司2022年1-6月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为6.31亿元,主营业务获取现金的能力正常。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26.49亿元,各项资金支付情况正常。本公司2022年6月30日资产总额166.45亿元(其中:非流动资产102.87亿元),本次资产交易金额5.49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为3.3%(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5.3%)。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对公司资产负债率无重大影响。
本次交易54,980.20万元,改造投入1,101.49万元,交易并改造完成后,投入运营内部收益率为8.12%,大于公司2021年资产报酬率5.89%,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本次交易符合重庆百货战略转型发展方向,有利于巩固重庆百货在巴南区域市场地位,加速主城区购物中心业态布局,推动重庆百货零售业态模式创新与转型,发挥协同效应提升购物中心整体收益及商业价值,解决潜在同业竞争,切实维护股东和上市公司利益。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2年9月14日,公司第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的关联交易议案》。董事长张文中先生、董事张潞闽先生、杨雨松先生、朱颖女士、王填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公司5名独立董事全部同意此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全面推动公司向购物中心业态战略转型,巩固在巴南区域市场地位,加速主城区购物中心业态布局,推动零售业态模式创新与转型,发挥协同效应提升购物中心整体收益及商业价值,解决潜在同业竞争,公司收购商社汇巴南购物中心。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以经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结果为准,交易价格公允。公司第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履行了法定程序。本次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关联委员会认为本次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我们对本次交易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二)审计报告
(三)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2022-053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3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11楼一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30日
至2022年9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七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对外披露。(详见2022年9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会议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22年9月28日持营业执照(如有)、授权委托书(需签名或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证明前往公司公共事务部(董事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也可以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办理手续如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办理会议登记的,需将有关登记手续文件原件邮寄至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常设联系人:公共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号码:023-63845365;
电子邮件:cbdsh@e-cbest.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18号11楼。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2022-054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22日(星期四)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9月15日(星期四) 至09月2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bdsh@e-cbest.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30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9月22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9月22日上午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1.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2.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9月22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9月15日(星期四) 至09月2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bdsh@e-cbes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3-63845365
邮箱:cbdsh@e-cbes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