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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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2-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35 证券简称:嘉诚国际 公告编号:2022-047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嘉诚国际”)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本金在上述额度内以及其产生的收益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决议有效期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投资产品应当为发行主体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实际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6号),公司已完成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178,693.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3,821,306.38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已由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7日出具的司农验字[2022]220002002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外,保荐机构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及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得以满足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本金在上述额度内以及其产生的收益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主体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进行实际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金额及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3)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7、信息披露

公司将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赎回及损益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对上述理财产品进行汇总披露。

五、审议及决策程序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此外,保荐机构就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述议案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仅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且还可提高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投资收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决议有效期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投资产品应当为发行主体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仅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且还可提高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投资收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决议有效期为自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投资产品应当为发行主体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造成新增风险或不确定性,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机构对嘉诚国际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嘉诚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