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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2-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22-080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各自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全资子公司于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有保本承诺、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品种,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保本型收益凭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子公司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公司财务部和内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最大可能的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公司整体业绩,以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赎回的金额共计68,950万元,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范围内。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