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2年疫情期间承租南宁百货
房屋及广告位的租户给予减免租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 2022-034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2年疫情期间承租南宁百货
房屋及广告位的租户给予减免租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初步测算,本次预计减免租金共计约570万元
●本次减免租金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两位独立董事对议案投反对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发改财金〔2022〕271号)、《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监管企业2022年国有房屋及广告位租金减免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国资规〔2022〕6号)等文件精神,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彰显国企担当,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经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对2022年疫情期间承租我公司房屋及广告位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租户)给予减免租金。
一、减免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次减免租金仅限于承租我公司自有商业物业或租赁物业的租户,不含物业费、空调费等。对于我公司子公司的租金减免事宜按本减免方案执行。具体如下:
1. 承租我公司自有商业物业的租户
承租我公司拥有产权的房屋和广告位(含朝阳店、新世界店、金湖店、武鸣店,不含钦州)的租户,原则上给予2022年任三个月租金免收。如租赁期限小于等于3个月的合同,即减免期超过承租期的,按实际承租期减免租金。
2.承租我公司租赁物业的租户
我公司承租其他业主的商业物业后转租给租户的,对于业主为国有企业的,由业主方负责减免我公司与其签订合同约定的租金,我公司负责减免转租给租户租金的溢价部分;对于业主方为非国有企业的,由我公司负责与业主方协商,如果达成一致后予以减免。
3.2022年内已获减免租金的租户
对于已获减免2022年部分租金的租户,原则上不再重复计算,其可减免的租金控制在本次方案的限额内。
同一商铺在2022年内,由两个及以上不同的租户租赁,若其中一个租户己享受相关租金减免优惠政策,则后续相关租户不再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二)中小微企业的判断
判断标准按2011年6月18日国家工信部等四部委印发的《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进行判定。
二、审议情况
本次减免租金方案已经我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我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请授权我公司经营层完成本次减免租金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经初步测算,本次预计减免租金共计约570万元(最终金额以实际减免租金为准),占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比例约0.71%;预计对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影响约570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50%以上。本次减免租金事项对我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影响系未经审计预估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本次免租安排事项对我公司的影响所用。我公司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魏志华投反对票,认为:由于目前公司经营业绩承压,而本议案所涉及的租金减免金额较大。建议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适当缩减租金减免金额(如减免50%),合理照顾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
独立董事孙韬投反对票,认为:支持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减免部分小微企业租金,但所涉金额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太大,建议适当缩减减免金额,既能体现企业社会担当,也能顾及上市公司广大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为妥。
独立董事赵磊投同意票,认为:本次租金减免事项系公司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表现;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对2022年疫情期间承租南宁百货房屋及广告位的租户给予减免租金事项。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9月15日
证券代码:600712 证券简称:南宁百货 编号:临 2022-033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通讯方式)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会前以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于2022年9月14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出席人员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7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2年疫情期间承租南宁百货房屋及广告位的租户给予减免租金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疫情期间承租南宁百货房屋及广告位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减免租金。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独立董事魏志华投反对票,认为:由于目前公司经营业绩承压,而本议案所涉及的租金减免金额较大。建议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适当缩减租金减免金额(如减免50%),合理照顾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
独立董事孙韬投反对票,认为:支持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减免部分小微企业租金,但所涉金额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影响太大,建议适当缩减减免金额,既能体现企业社会担当,也能顾及上市公司广大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为妥。
特此公告。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