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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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2-071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星期三)10: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公司2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杨卫东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3人,代表股份1,432,180,6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507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85,162,9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24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0人,代表股份247,017,7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263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0人,代表股份247,017,7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26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0人,代表股份247,017,7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2636%。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大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2,028,9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4%;反对151,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6,866,0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6%;反对151,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总表决情况:同意1,431,996,9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2%;反对93,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弃权90,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6,834,02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6%;反对93,7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9%;弃权90,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4,019,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390%;反对58,068,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545%;弃权93,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856,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546%;反对58,068,4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5078%;弃权93,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4,019,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390%;反对58,068,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545%;弃权93,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856,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546%;反对58,068,4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5078%;弃权93,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2.04、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1,374,019,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390%;反对58,068,4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0545%;弃权93,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856,3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546%;反对58,068,4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5078%;弃权93,0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鉴成、王鲁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