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
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107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鉴于原公告中未将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进行累计,现补充公告如下:
补充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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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后全文公告: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的相关资料,获悉赛纳科技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票被质押,该等股份的用途为融资需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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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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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108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换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8月26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应到职工代表150人,实到职工代表150人,会议由工会主席主持,出席率为100%。
经参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同意选举唐向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唐向东先生将与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唐向东先生的监事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三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唐向东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唐向东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广东发展银行汕头分行、珠海市中业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分公司。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监。
唐向东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唐向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唐向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唐向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唐向东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2-109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含本数)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 9:15至9:25, 9:30至11:30,和下午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汪东颖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8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9人,代表股份数为587,539,6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6227%。截至2022年9月8日,本公司共有股东人数16,442名,其中机构股东人数4,909名,个人股东人数11,533名(不包含融资融券股东人数)。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数为477,224,0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3.807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10,315,5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150%。
4、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77,445,7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70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67,130,1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557%;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为110,315,5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8150%。
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议案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76,681,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19%;反对10,858,3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481%;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66,587,3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807%;反对10,858,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9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84,298,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83%;反对3,241,5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7%;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4,204,1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32%;反对3,241,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6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77,384,31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4%;反对61,4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6%;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77,384,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61,4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就本议案的审议,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4、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汪东颖先生、曾阳云先生、汪永华先生、孔德珠先生、张剑洲先生、孟庆一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01 选举汪东颖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75,204,7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06%;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5,110,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486%。
根据表决结果,汪东颖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4.02 选举曾阳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1,062,0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7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0,968,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95%。
根据表决结果,曾阳云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4.03 选举汪永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2,646,4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72%;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552,4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24%。
根据表决结果,汪永华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4.04 选举孔德珠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1,605,3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1,511,3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557%。
根据表决结果,孔德珠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4.05 选举张剑洲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2,902,9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0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808,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70%。
根据表决结果,张剑洲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4.06 选举孟庆一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2,433,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0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339,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222%。
根据表决结果,孟庆一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5、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唐天云先生、肖永平先生、汪国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 选举唐天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3,130,0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9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3,036,0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149%。
根据表决结果,唐天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5.02 选举肖永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79,616,4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1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9,522,5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5348%。
根据表决结果,肖永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5.03 选举汪国有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2,619,0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2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2,525,1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70%。
根据表决结果,汪国有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
6、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选举李东飞先生、夏月霞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的职工代表监事唐向东先生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6.01 选举李东飞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79,221,79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3%;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69,127,87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3125%。
根据表决结果,李东飞先生当选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6.02 选举夏月霞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81,773,1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85%;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71,679,2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503%。
根据表决结果,夏月霞女士当选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雅利、安珊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代章)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