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山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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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山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9月15日,“山石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山石转债”转股价格。
一、转股价格触发修正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及《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本次不向下修正“山石转债”转股价格
截至2022年9月15日,“山石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鉴于“山石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大盘低迷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自2022年9月16日开始重新起算后,若再次触发“山石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决定是否行使“山石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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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相关规定及《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山石转债”自2022年9月2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2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2,674,3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6,743.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1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人民币26,743.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01号文同意,公司26,743.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4月2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山石转债”,债券代码“118007”。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山石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6806591
联系邮箱:ir@hillstonenet.com
特此公告。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