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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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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6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公司董监高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8月26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07,922,9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85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6,895,9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68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26,9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026,9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026,9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699%。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7,920,3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24,3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68%;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5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7,356,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53%;反对566,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610%;反对566,2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3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07,356,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53%;反对566,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46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8610%;反对566,2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3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冉艳、林一统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22-070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的产品,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近期,公司部分现金管理到期并已如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进行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已如期赎回,赎回本金5,000.00万元,获得收益24.32万元。本金及收益均全额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72,000.00万元;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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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相关银行理财产品赎回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