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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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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2-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2-031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度进行调整,对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5,066.4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待支付项目尾款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9月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9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8.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5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630.49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9月30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28-00007号《验资报告》。

二、缩减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缩减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省宏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宏科”)

项目概况:公司拟在福建省泉州市投资建设泉州生产基地,投资总额34,139.11万元。本项目建成以后,公司福建宏科的现有产能将予以拆除。项目建成后,达产年本项目将填补福建宏科现有年产故障指示器2万套、配电网智能柱上开关2万套(主要为控制终端,所需的开关本体由供应商配套)的产能,另外新增年产配电网智能柱上开关(系整套开关,含开关本体和控制终端)1万套、控制终端2万套(面向上海配套)、线路运行状态分析装置2万套的生产能力。

项目实施地点: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满庄村

项目原计划总投资:34,139.11万元

(二)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缩减的方案

截至目前,公司的募投项目“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实现年产故障指示器2万套、配电网智能柱上开关3万套、控制终端2万套、线路运行状态分析装置2万套的生产能力,后续拟缩减投资规模。

按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34,139.11万元,截至2022年8月31日已累计募集资金投入总额10,424.89万元(含公司已签订合同但尚有应付未付款累计1645.01万元,将按已签订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募集资金节余总额25,066.40万元(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352.18万元)拟不再投入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缩减的原因

1、现有设施已满足募投项目规划产能需求

今年以来,受疫情管控的影响,福建宏科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中断、保证产品交期,将原有生产设备搬移至已建成的泉州生产基地中。搬移后,福建宏科根据新生产场地重新规划了生产布局,精进了生产流程,配合新采购的生产设备,大幅提升了生产效率。目前,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实现年产故障指示器2万套、配电网智能柱上开关3万套、控制终端2万套、线路运行状态分析装置2万套的生产能力,并已于2022年6月进行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降本增效,符合股东利益

2022年,随着国内疫情反复,局部地区战争等因素对世界宏观经济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宏观层面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外经济发展压力增大。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始终保持居安思危的状态,以降本增效为原则,在保证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一方面大幅减少了自动化生产设备的采购,配合新采购设备继续沿用原有设备进行生产,同时大幅缩减了厂房使用面积;另一方面,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对建设环节的费用进行了严格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压缩了资金支出。

3、本次结项募集资金缩减及节余的具体内容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生产能力达到既定水平的前提下,本着降本增效、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原预算计划与实际投资的差异情况分析表如下:

单位:万元

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本着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和原则,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三、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将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25,066.4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待支付项目尾款的实际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含质保金)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按要求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泉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符合募投项目结项要求。公司本次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时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充分考虑了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生产能力达到既定水平的前提下,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5,066.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充分考虑了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生产能力达到既定水平的前提下,本着降本增效、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有效控制建设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生产能力达到既定水平的前提下,本着降本增效、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有效控制建设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2-033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2588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二楼海纳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0日

至2022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宏力达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公司将在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三)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邮件、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10月9日17:00,邮件、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股东账户号、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4372067

传真:021-64372035

邮箱:hld.mail@holystar.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28号A3幢7楼

邮政编码:200233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五)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提供本次股东大会前72小时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有效证明,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验证等相关疫情防控工作。

(六)如因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2-034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15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28号A3幢8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依照《公司章程》于2022年9月10日发出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义广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5,066.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充分考虑了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保障符合项目建设要求、生产能力达到既定水平的前提下,本着降本增效、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有效控制建设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缩减投资规模及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2-032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赵寅嵩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寅嵩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赵寅嵩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赵寅嵩先生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宫文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

宫文静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相关素质与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历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宫文静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宫文静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28号A3幢公司7楼

电话:021-64372067

传真:021-64372035

邮箱:hld.mail@holystar.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附件:

宫文静,女,199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华大学法学学士、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经济学学士(辅修)。201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经理;2019年12月至今,任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证券事务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