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2-057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9月9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股份公司董事共计8人,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共8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经过参会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表决涉及关联董事回避的,除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外,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为一致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拟与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取消投资协议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提请召开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董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2-060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9日以邮件、短信、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佩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取消投资协议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的票数占监事人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2-062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13:00-14: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7日披露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并于2022年9月16日13:00-14: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学军先生,董事会秘书常俊先生,财务负责人冯莉女士,独立董事单世文先生出席了本次说明会。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的回答情况
公司对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上提出的普遍关心的问题给予了回复,现将相关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一)现场投资者问题回复
问题1:领导,您好!我是大决策杨翠连。公司在燃料电池业务这块有怎样的竞争优势,与哪些厂商有战略合作?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阿科力控股子公司无锡阿科力中弗燃料技术有限公司是以中弗新能源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装备的服务公司,目前已建成试点充电站,向社会开放,仍属于测试阶段!
问题2:请教朱总,请教两个问题。1.风电招标大幅放量的情况下,下半年环氧丙烷等原材料价格能否稳定,聚醚胺价格能否有所反弹,我们的毛利率是否能够有所提成?2.欧洲能源高企的背景下,巴斯夫的聚醚胺开工是否收到影响,国际聚醚胺价格抬升对我们下半年净利润是否有所贡献?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 1、风电招标、设计与叶片安装有一定时间差,这就形成了对聚醚胺需求的周期性。目前聚醚胺属于低谷状态,暂时还没有感受到价格反弹趋势。因此聚醚胺价格目前还处于低位。2、巴斯夫欧洲聚醚胺开工情况我公司暂未了解到,我公司会通过各方面渠道加强对竞争对手情况的了解,谢谢您的提示!
问题3:请问朱董事长,泰兴那边公告至今已近一年半,这么长时间没只拿到了项目备案证,请问目前进展如何,预计还需要多少时间办完审批流程。谢谢!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你对阿科力的持续关注,项目进展情况请关注公司公告!谢谢!
问题4:董事长您好,公司去年出口占总营收四成,目前人民币贬值都到7了,对公司来说是不是带来大额汇兑收益?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阿科力外汇收入到账即结算,有一定汇兑收益,但不会数额过大!谢谢!
问题5:请问阿科力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项目进展如何?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阿科力控股子公司无锡阿科力中弗燃料技术有限公司是以中弗新能源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装备的服务公司,目前已建成试点充电站,向社会开放,仍属于测试阶段!谢谢!
问题6:COC目前进展如何,下游验证结果如何,无锡千吨生产线已经开工建设了没?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环烯烃聚合物(COC)由于技术难点多,下游要求高,所以整个测试比原有预期时间要长。一旦下游测试成功,公司将立即启动设计、设备定制、生产线安装等程序,具体进程都在稳步推进中。
问题7:董事长您好,从半年度公告获知环氧降冰片烷已处于小试阶段,这个产品国内没怎么听说过,请问市场前景如何,这一产品开发成功后公司有何后续开拓或应用计划?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环氧降冰片烷是公司原创技术开发产品,目前还在研发过程中。
问题8:朱总您好!想了解关于COC千吨级别产线的建设情况?另外,咱们的产品经下游客户验证是否通过?预计年底是否可以开始量产?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环烯烃聚合物(COC)由于技术难点多,下游要求高,所以整个测试比原有预期时间要长。一旦下游测试成功,公司将立即启动设计、设备定制、生产线安装等程序,具体进程都在稳步推进中。
问题9:请问COC光学产品是不是可以应用于AR/VR?
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环烯烃聚合物(COC)是一种新型的光学材料,下游客户可根据COC的光学特性进行应用,其应用领域广泛。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全部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平台(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感谢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并对各位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发展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2-058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取消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取消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与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取消投资协议,同意终止2021年公司与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所有相关投资协议,同意终止拟在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年产20000吨聚醚胺、年产30000吨光学材料(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订取消投资协议的相关手续。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原投资协议概述
2021年5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拟在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的项目为:“年产20,000吨聚醚胺、年产30,000吨光学材料(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项目”,包括“20,000吨聚醚胺、30,000吨光学材料(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300t/a高纯硅溶胶、20t/a特种高耐热树脂、5,000t/a改性环氧树脂、25,000t/a聚醚”。详见公司2021年5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签订协议后,公司一直积极努力推进项目,2022年6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全资子公司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二、拟签订取消投资协议的原因
公司在项目备案后逐步开展编制项目的安评、环评、能评等评价报告的工作。但受疫情、生产基地过于集中于江苏、主要产品下游客户调整、供应链保障等因素的影响,加之公司综合其他各方面因素后还是审慎决定取消投资,终止拟在泰兴经济开发区建设的“年产20000吨聚醚胺、年产30000吨光学材料(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项目,并与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初步达成合意。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拟与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取消投资协议,是因为受疫情、生产基地过于集中于江苏、产品下游客户调整、供应链保障等因素影响,加之公司综合其他方面因素后审慎得出。签订取消投资协议是对原投资协议的一个完结,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也是公司履行对中小股东义务的必要途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将本次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拟与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取消投资协议,是因为受疫情、生产基地过于集中于江苏、产品下游客户调整、供应链保障等因素影响,加之公司综合其他方面因素后审慎得出。公司签订取消投资协议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及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亦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2-059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阿科力科技(泰兴)有限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销全资子公司的相关手续。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拟注销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3MA266XRR1P
名称:阿科力科技(泰兴)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泰兴经济开发区福泰路1号
法定代表人:朱萌
注册资本:3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06年03日
营业期限:2021年06年0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原因
阿科力科技(泰兴)有限公司是实施“年产20000吨聚醚胺、年产30000吨光学材料(环烯烃单体及聚合物)”项目的主体,现该项目受疫情、生产基地过于集中于江苏、主要产品下游客户调整、供应链保障等因素的影响,加之公司综合其他各方面因素后还是审慎决定拟终止该项目,并与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初步达成合意。作为实施上述项目的主体因项目终止已无存续的必要性,为了精简公司架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阿科力科技(泰兴)有限公司。
三、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阿科力科技(泰兴)有限公司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产生、持续盈利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2-061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0日
至2022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五日以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22年9月28日9时至17时
登记地点: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新材料产业园(民祥路29号)
2、联系电话:0510-88263255
3、传真电话:0510-88260752
4、联系人:常俊
(二)会议费用及注意事项
1、由股东自行承担参加会议的费用;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临时提案
请于会议召开前十日提交。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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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