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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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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

2022-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2-050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林胜枝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林胜枝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业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忠心的感谢!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黄崇胜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黄崇胜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黄崇胜先生简历:

1984年创办马来西亚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拥有多年再生铝行业从业经验,2001年创办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为公司董事。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2-051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共计205名。

● 解除限售股数: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4,232,774.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9%。

●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9月22日。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2、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4、2020年8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并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5、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0年9月11日,公司监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6、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14日,独立董事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7、202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

8、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8人调整为237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同时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0年9月18日为授予日,向237名激励对象授予1,457.5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9、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确定以2020年9月18日为授予日,向237名激励对象授予1,457.5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8元/股。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0、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7人调整为235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本次调整的独立意见。

11、2020年9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2、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35人调整为234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13、2020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4、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15、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16、2021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9月22日,解除限售的5,737,103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7、2022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的说明

(一)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29.04%。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9月18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即将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即将达成

根据公司《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具体条件及达成情况如下: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待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按照《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1、由于原激励对象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上述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2,440股。2022年8月31日,公司已完成前述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2、尚有10人未履行完相关回购注销程序,其中9名激励对象已办理离职手续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尚未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9,630股;另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结果为“乙”不符合本期解锁条件,当期尚未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500.00股。

综上, 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计205人,可解除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32,774.00股。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5名。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32,774.00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9%。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如下: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9月22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4,232,774.00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还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4、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根据公司《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满足。待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按照《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29.04%,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232,774.00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解除限售的决策程序符合激励计划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已经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得到满足,公司尚需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办理解除限售事项的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2-053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郭建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2021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根据公司《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即将满足。待本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按照《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29.04%,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232,774.00股。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22-052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林胜枝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黄崇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即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林胜枝女士辞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构成结构、各位董事的专业和资历等要素,对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成员:黄崇胜、林胜枝、黄意颖、刘凯珉、张深根

召集人:黄崇胜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成员:黄崇胜、张深根、李明贵

召集人:张深根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成员:黄俊旺、李明贵、 刘凯珉

召集人:黄俊旺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成员:黄崇胜、张深根、黄俊旺

召集人:张深根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即将成就,待第二个限售期满后,同意为符合条件的205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4,232,774.00股,占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30%,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9%。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李贻辉先生、刘凯珉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