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2-067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09月03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09月16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可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拟定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09月19日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2-069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唐照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投票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唐照波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唐照波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及声明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唐照波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唐照波先生,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平阳县佩蒂皮件制品厂品管部、业务部专员;温州佩蒂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现任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BOP Industries Limited董事;浙江力诺独立董事。
截至本人报告签署日,唐照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征集人本次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基于征集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定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情形,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同意。
(二)征集人声明
本人唐照波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关于《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报告书的履行不违反法律、法规、《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浙江力诺
股票代码:300838
法定代表人:陈晓宇
董事会秘书:冯辉彬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
邮政编码:325200
联系电话:0577-65728108
传真:0577-65218999
互联网地址:www.linuovalve.com
电子信箱:fhb@linuovalve.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征集人将按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的意见代为表决。
委托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如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按委托投票股东的意见代为表决;若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在《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投票意见在且未另行表决的,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2022年0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8)。
四、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2022年09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且对《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高公司业绩。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09月26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09月27日至09月3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六、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自然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证券部收到的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
收件人:王晓娜
电话:0577-65728108
邮政编码:325200
联系邮箱:zd@linuovalve.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唐照波
2022年09月16日
附件: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照波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说明:
1、对于每一议案均设“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如委托人无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就上述议案表明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则委托人在此确认:委托人对受托人在此次股东会上代委托人行使表决权的行为予以确认。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链式方式: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2-068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受全国新冠疫情的影响,为配合政府控制人员流动、减少人群聚集、保护股东健康,公司建议各位股东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若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届时请根据瑞安市最新的防疫政策提供相关证明。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09月26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提案编码如下:
■
(二)议案及表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均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关联股东对上述议案需回避表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表决权。根据该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唐照波先生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表决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4、上述议案已经由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格式参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0月08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
3、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10月08日下午16:30前送达到公司或送达公司对外邮箱fhb@linuovalve.com。来函信封请注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邮件主题请注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信函或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
5、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6、登记时需提交的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在要求的时间内登记。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邮箱:fhb@linuovalve.com。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8、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9、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辉彬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
电话:0577-65728108
电子邮箱:fhb@linuovalve.com
邮编:3252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9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50838
2.简称为“力诺投票”。
3.议案设置和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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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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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思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表决事项及表决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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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2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