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类别及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经征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2年9月19日起增加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E类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类别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增加E类基金份额
自2022年9月19日起,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单独设置基金代码。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或E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本基金新增的E类基金份额与原有的A类和C类基金份额适用相同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E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E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费用结构具体如下:
(一)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002704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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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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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总额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002705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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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总额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三)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新增份额),基金代码:016348
1、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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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其总额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
二、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销售,具体销售机构以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为准。
三、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就新增E类基金份额事宜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本次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规定网站。
四、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的《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bfund.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7788)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德邦锐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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