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 600889 编号:临2022-028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21号)核准,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京化纤)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5名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9,276,72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999,983.7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6,662,809.9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0,337,173.79元。
2018年4月3日,南京化纤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01040160000562558)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72,277,683.9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940,510.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0,337,173.79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4月3日出具《验资报告》(苏公W[2018]B036号)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南京化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4月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5月公司与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南京金羚生物基纤维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款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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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并就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定期出具并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专户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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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募投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年产40000吨Lyocell短纤维项目”未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入,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决定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 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