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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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珠海宏昌三期年产8万吨电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目”
取得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2022-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8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珠海宏昌三期年产8万吨电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目”

取得土地使用权暨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环氧树脂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环氧树脂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本投资项目尚需通过环评、安评、能评等审批程序,能否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3、本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或建设资金筹措不到位等,将导致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因各种不确定因素,而造成项目效益、投资产出强度、土地闲置等不达《项目投资协议》约定而造成违约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5月25日,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为谋求长远发展,公司拟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投资“珠海宏昌三期年产8万吨电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目”新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5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2022-023)。

2022年5月31日,公司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完成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2年6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编号:2022-028)。

二、对外投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出让人: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受让人: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宗地编号:GL-2022-0004(交易序号:22093);

2、宗地面积:48252.48平方米;

3、宗地位置:坐落于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石油化工区平湾五路西南侧;

4、宗地用途:三类工业用地;

5、容积率:不高于1.80, 不低于0.60;

6、绿地率:不高于20%;

7、出让年限:50年;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人民币24,174,493.00元。

珠海宏昌本次取得土地使用权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得土地为“珠海宏昌三期年产8万吨电子级功能性环氧树脂项目”新建项目的建设用地,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土地取得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目后续如果成功实施,能进一步扩大公司环氧树脂的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环氧树脂产品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战略,对公司后续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一)、本投资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环氧树脂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环氧树脂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投资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二)、本投资项目尚需通过环评、安评、能评等审批程序,能否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存在不确定性。

(三)、本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或建设资金筹措不到位等,将导致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四)、本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因各种不确定因素,而造成项目效益、投资产出强度、土地闲置等不达《项目投资协议》约定而造成违约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