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9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2-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8 证券简称:光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1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08 股票简称:光洋股份 编号:(2022)054号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数量过半

和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董事长李树华先生;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张建钢先生、翁钧先生、黄兴华先生、沈亚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号,李树华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吴朝阳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9%;郑伟强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7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张建钢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翁钧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75,7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黄兴华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沈亚军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7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8%。

近日,公司收到李树华先生、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张建钢先生、翁钧先生、黄兴华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李树华先生、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张建钢先生、翁钧先生、黄兴华先生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沈亚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沈亚军先生股份减持数量已过半且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股份;减持价格为减持收益除以减持数量取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占总股本比例合计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李树华先生、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张建钢先生、翁钧先生、黄兴华先生、沈亚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李树华先生、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张建钢先生、翁钧先生、黄兴华先生、沈亚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3、李树华先生、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张建钢先生、翁钧先生、黄兴华先生、沈亚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沈亚军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李树华先生、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张建钢先生、翁钧先生、黄兴华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李树华先生、吴朝阳先生、郑伟强先生、张建钢先生、翁钧先生、黄兴华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

2、沈亚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暨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