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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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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2-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56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2479号),公司从经营、财务数据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信息如下:

一、半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13.58亿元、33.46亿元、31.43亿元,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别为5.39亿元、0亿元、16.06亿元,除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了2.59亿元外,其他相应财务数据与2021年年末相比无明显变动。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显示,公司每年与主要供应商与客户重新签订合作协议,据此公司未对应收及预付款项计提足额坏账准备,待未来公司流动性危机解决后,继续与供应商及客户保持合作,持续发展3C零售连锁业务。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与供应商及客户签订合作协议的最新情况,是否存在未按条款执行、变更条款、解除合作协议、不继续签订合作协议的情形;(2)说明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的具体原因及依据,涉及的对象名称、期末余额、款项形成的原因、业务往来交易金额、历史回款、是否为关联方;(3)披露公司流动性危机解除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相关障碍,若是,请充分提示风险;(4)充分评估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风险,确保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保证财务数据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回复:

(1)补充披露与供应商及客户签订合作协议的最新情况,是否存在未按条款执行、变更条款、解除合作协议、不继续签订合作协议的情形

根据公司于2021年年末与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上述客户及供应商目前与公司均保持联系,合同条款在有效期内,正常执行。

公司与各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前期就主要条款均达成一致意见:不变更条款、不解除协议,签订的协议持续有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及客户签订的合作协议未发生未按条款执行、变更条款、解除合作协议、不继续签订合作协议的情形。

(2)说明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的具体原因及依据,涉及的对象名称、期末余额、款项形成的原因、业务往来交易金额、历史回款、是否为关联方

1)其他应收款-拍品款形成原因、拍卖业务收入确认条件

其他应收款-拍品款形成原因:

在部分拍卖业务中,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无法全额支付给委托人全部成交款,匡时国际为维护委托人利益及自身的品牌形象,通常通过银行存款垫付上述款项后对买受人形成其他应收款。

拍卖业务收入确认条件:

拍卖业务收入确认存在两种情形:一是公司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确认佣金为营业收入。二是在存在垫付拍品款的业务中,在买受人支付全部代垫款项和佣金后,确认相应的佣金为营业收入。

匡时国际本次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金额2.59亿元涉及信用减值损失及坏账准备科目,对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不构成影响。

2)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的具体原因及依据:

本期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的具体原因:

2022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梳理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匡时国际”)业务,对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对应拍品制定相应追回策略,尽量挽回匡时国际损失:主要针对垫付比例较高(超过成交价的50%)的拍品、市场成交相对活跃的拍品、市场相对稀缺的拍品制定专项沟通策略,通过多种方式收回拍品。

匡时国际与原买受人沟通,确认原买受人暂无法支付匡时国际垫付款项后,如原买受人同意放弃拍品所有权,公司收回拍品后可作二次拍卖;如原买受人已付部分款项并有意向继续支付拍卖款项,公司收回拍品,继续催收,如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公司可将拍品二次拍卖。

本次转回坏账准备所对应的拍品公司已陆续追回,已追回拍品后续拍卖事项可由公司控制,公司管理层认为减值迹象已经消除,故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转回了坏账准备金额2.50亿元,另收回其他应收款对应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9亿元,合计转回坏账准备金额2.59亿元。

本期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依据:

前期计提依据:艺术品拍卖板块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对于截止2021年末拍品未抵押在公司、且账龄超过1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拍品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期转回依据:2022年上半年经过公司管理层积极努力,追回了本次转回坏账准备所对应的拍品,上述拍品在未取得公司认可的情况下不得由原买受人处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经管理层研究决定,原先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已不存在,按照拍卖业惯例,转回原先已计提的坏账准备,继续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并按照其他应收款-拍品款期末余额3%确认坏账准备。

3)本报告期涉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主要为公司艺术品拍卖业务板块,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金额2.59亿元,分类如下表:

单位:元

根据上表,本期艺术品拍卖板块转回坏账准备2.59亿元,其中:主要为上表所列收回前期已拍拍品(作为抵押品)涉及其他应收款-拍品款2.58亿元,转回前期已计提坏账准备2.50亿元;其次是收回前期其他应收款转回已计提坏账准备0.09亿元。

(3)披露公司流动性危机解除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相关障碍,若是,请充分提示风险

为化解公司流动性危机,公司已在积极推进通过司法重整程序解决自身债务困境,2022年4月1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目前,公司资产清查、债权申报和预审查等预重整工作已基本结束,其他各项预重整工作在依法有序开展过程中。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充分评估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风险,确保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保证财务数据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截止2022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13.58亿元,计提坏账准备5.39亿元,计提比例39.69%。

截止2022年6月末预付款项余额33.46亿元,计提坏账准备0亿元,计提比例0%,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当确实存在减值迹象时,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截止2022年6月末其他应收款余额31.43亿元,计提坏账准备16.06亿元,计提比例51.10%。

综上,在2022年6月末,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已达到较高比例,这是在合理评估控股股东债务危机对公司的最坏影响下充分计提坏账准备。本报告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充分评估风险,不需要再大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来核算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对于应收账款及与收入相关的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充分评估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风险,确保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保证财务数据和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半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7亿元,同比下降33.18%,实现净利润-0.19亿元,期末净资产为0.4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5.61%。其中,工业制造业务营收4.04亿元,同比下降23.59%,归母净利润-2.36亿元,其中,光电线缆业务营收2.75亿元,同比下降32.44%,归母净利润646.76万元;打印机业务营收1.19亿元,同比上升4.78%,归母净利润291.18万元;其他因素影响净利润减少2.45亿元。

请公司:(1)结合国内工业制造行业状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较2017年相比,工业制造业务收入规模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整体发展趋势;(2)结合光电线缆业务的主要产品类别、销售数量、毛利率、成本费用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光电线缆业务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3)补充披露导致工业制造业务净利润大幅减少的其他因素的具体情况;(4)充分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等风险情况,采取合法有效措施改善基本面,及时提示经营、债务等重大风险。

回复:

(1)结合国内工业制造行业状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说明较2017年相比,工业制造业务收入规模大幅下滑的具体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整体发展趋势

工业制造板块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营收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亿元

上表显示公司工业制造板块营业收入本期较2017年同期下降63.50%,与同行业制造企业发展趋势存在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工业制造板块业务转型影响。为提高工业制造板块盈利能力,2018年以来公司主动关停部分盈利能力较差的制造业务,2018年以后公司陆续停止了激光声像分公司业务,并注销了海南分公司、常州铜业分公司、通信设备分公司,上述业务盈利能力在2018年以前就出现持续下滑,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贡献逐年降低,可持续发展能力逐年降低;上述业务在2017年1-6月的营收总额为2.13亿元,截止2022年6月制造板块仅保留了电线电缆制造及打印机制造业务。

2)合并范围调整的影响。2018年9月根据公司管理层决策,公司处置了持有的万威国际有限公司(消费类电子产品制造商)29%的股权,剩余股权持股比例为21.42%,丧失了对万威国际的控制权,2018年9月30日起该公司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相应收入不再计入公司工业制造板块。该公司2017年1-6月的营收总额为1.67亿元,本报告期缺失该公司并表收入,影响收入规模。

3)大股东债务危机影响。2018年6月份以来,大股东债务危机致使公司资金短缺并未能有效解决,导致公司信用危机,对公司制造业务在采购端和销售端产生了冲击,原材料的采购数量、国家电网及地方电网的中标率都不同程度的下降,工业制造板块营收下降。

4)疫情的影响。疫情的反复与持续性,对公司制造板块的影响较大,疫情对原材料的采购与运输,销售业务的开展都产生了不利影响,尤其今年上半年上海疫情影响对公司影响很大,公司电缆主要原材料由上海及周边城市的供应商提供,由于上海疫情的影响,原材料无法及时送达,主要客户上海电力,由于疫情影响停止招标、配货,对于公司整体的订单交付产生了影响,从而对2022年上半年的收入产生影响。

(2)结合光电线缆业务的主要产品类别、销售数量、毛利率、成本费用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光电线缆业务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光电线缆业务的主要产品类别、销售数量、毛利率、成本费用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千米

单位:元

报告期内,无锡光电线缆分公司面对疫情反复、进出货物流不畅、现金流下降等不利因素影响,积极通过加强供应链管理、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人员工作效率、降低损耗等方式控制生产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光电线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75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2.43%,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为:

1)疫情反复的影响。2022年上半年无锡疫情反复,光电线缆分公司多次停工停产,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造成收入减少。电缆业务最大的客户上海市电力公司受疫情影响,停止招标、订单匹配、收货,造成收入减少。

2)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目前进入预重整程序,一定程度上致使商业信用受限:国网招标评分大幅下降,个别区一票否决,中标数量与质量下降。多个区域出现紧急要货、停止匹配、止付等情况,导致收入减少。

3)公司因大股东债务危机引发的流动性危机未得到有效解决,光电线缆分公司现金流紧张,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一定限制,造成营业收入减少。

(3)补充披露导致工业制造业务净利润大幅减少的其他因素的具体情况

工业制造业务净利润大幅减少的其他因素主要为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母公司主要业务为制造业务,母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归集在制造业务板块净利润之中,2022年6月末公司持有的华泰证券及江苏银行股票本期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3.09亿元,扣除递延所得税影响,本期减少净利润金额为-2.63亿元。

(4)充分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等风险情况,采取合法有效措施改善基本面,及时提示经营、债务等重大风险

公司将以重整为契机,在通过重整程序化解债务并引入增量运营资金的同时,实施资产重组、管理重组,充分发挥原有业务资质及先进制造经验,聚焦光电线缆、智能硬件等高端制造业务,并充分利用原有品牌、资质及渠道优势,推进零售产业向智能硬件等智能产品的供应链业务转型升级,为高端制造业务助力赋能,凭借在该等产业20年以上的业务经验、技术沉淀、市场基础、客户积累,加强对外合作,在治理结构、业务运营、资产架构、人才管理等多个层面进行系统和全面的升级再造,进一步提升产品技术含量、扩展品类、扩大市场份额,力争将公司打造成为行业领先的高端制造与供应链企业。

同时,公司充分提示经营、债务等重大风险:

1)经营管理的风险

目前主营业务之一3C零售连锁业务正急剧收缩、深化转型,存在转型不达预期的经营风险。天下支付目前因为未取得牌照续期,目前尚处于停业整顿期,未来存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目前公司正处于司法重整程序,未来经营方向、业务架构尚未确定,存在经营不确定性风险。

2)债务风险

受控股股东债务危机未能有效缓解的持续影响,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贷款到期难以续贷,出现债务到期未能清偿,部分股权及银行账户被冻结,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多次轮候冻结,公司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下调,公司流动性不足,如无法妥善解决上述逾期债务问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面临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同时会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此外,债务问题如果不能妥善解决,有可能涉及更多诉讼,甚至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

三、公司公告显示,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胞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三胞集团立案。2022年2月15日,公司债权人南京溪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显示,控股股东债务重组预计2022年年底进入实质性重组,公司预计破产重整事项将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请公司结合立案调查及申请破产重整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进行信息披露,并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相关重大风险。

公司自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以来,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的同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提升。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事项尚未有结论性意见。

2022年2月15日,公司债权人南京溪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2022年4月1日,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决定书》[(2022)苏01破申4号],南京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6个月预重整工作,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联合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公司预重整期间在预重整管理人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在预重整期间的各项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生产经营工作。

现公司就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破产重整事项及控股股东债务重组事项可能对公司产生的重大风险作充分提示:

1、如公司因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2、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的重组计划正式表决通过没有对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控股股东债务重组推进过程中,如有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