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新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1635号)。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130.3795万股。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319.5568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1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无需缴纳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45.0212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80%,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74.5356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调整为1,442.1583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2.64%;网上发行数量为543.2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7.36%。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1,985.3583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299.88元/股。
根据《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3,252.24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198.5500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43.6083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62.64%,占本次发行总量的58.37%;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741.7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7.36%,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4.82%。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4198703%。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2年9月2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2年9月21日(T+2日)16:00前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四舍五入精确至分),网下获配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本次发行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费率为0.50%。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新股认购资金和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按照单一配售对象分别计算)。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9月2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简称“公募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简称“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前述配售对象账户将在2022年9月22日(T+3日)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配售摇号抽签采用按获配对象配号的方法,按照网下投资者最终获配户数的数量进行配号,每一个获配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未足额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已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9月20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万润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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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万润新能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4,835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万润新能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号)(以下简称“《承销指引》”)、《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和《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1〕212号)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2年9月19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34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942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1,842,300.0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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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A类投资者包括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B类投资者包括合格境外投资者;C类投资者为除A、B类的其他投资机构。
上表中各类投资者配售比例未考虑余股调整后对初始配售比例的影响。
其中余股92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型保险投资账户。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情况详见“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定于2022年9月22日(T+3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下限售账户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2年9月23日(T+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经济参考报》披露的《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限售账户摇号中签结果。
四、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由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东海证券创新产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创新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金丰众66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丰众6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67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金丰众67号资管计划”)。
上述战略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 情况详见2022年9月16日(T-1日)公告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及《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的法律意见》。
(二)获配结果
2022年9月15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99.88元/股,本次发行总规模约为638,858.20万元。
依据《承销指引》,本次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本次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东海创新投已足额缴纳战略配售认购资金,本次获配股数42.6075万股,初始缴款金额超过最终获配股数对应金额的多余款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9月23日(T+4日)之前,依据东海创新投缴款原路径退回。
中金丰众6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67号资管计划已足额缴纳了战略配售认购资金和相应的战略配售经纪佣金。发行价格确定后,中金丰众6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67号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数102.4137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2年9月23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中金丰众66号资管计划和中金丰众67号资管计划缴款原路径退回。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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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0333888、021-20333999、021-20333898
发行人: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