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业高水平开放阔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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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的步伐是坚实的。15条重磅举措分两步走,涉及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期货业以及评级行业,覆盖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等。
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把互联互通每日额度扩大四倍……系列举措的推出引起了市场强烈反响。
开放的步伐也是渐进的。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当时表示,中国的哲学讲究“逐步”和“渐进”,上述措施是我国经过慎重考虑后,在评估各项条件已经成熟、监管已经到位、数据已经到位后,才往前推进的,不能形容为大爆炸式的改革。
金融业开放更是大势所趋。一年过后,易纲在2019年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发表演讲时表示,金融业开放是我国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的自主选择,这既是金融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也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易纲表示,一方面,金融业开放通过引入金融机构、业务、产品,增加金融有效供给。这有利于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差异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另一方面,金融业开放会促进制度规则的建立健全,完善金融制度供给。我国金融业在开放过程中,主动学习借鉴成熟经济体的制度建设经验,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金融市场建设、金融监管等方面进步得更快。
伴随着中国金融业开放步入纵深,中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英国《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近日公布了“2022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位居榜单前4名,交通银行位列第10。
“经过十年的发展,中国金融业在全球金融体系中的影响力稳步提升,而金融业开放也正超越过去以吸引外部资金为主要目的的模式,上升至从制度和机制上更好地对接国际金融市场、融入国际金融体系的层面。”王云峰说。
由金融要素流动型开放
转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
开放的另一面是发展。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改革发展的成功实践。
我国金融业开放已走过40余年征程。而过去十年,我国主动扩大金融业开放,深刻展示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坚定决心。
2017年,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合理安排开放顺序,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有利于增强金融有序竞争、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的机制。
“在每个阶段,我国金融开放都总体满足了经济金融发展和体制改革的内在需要,回应了当时条件下金融领域开放的重点关切,体现了较好的主动性和适应性。”中证金融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潘宏胜近日撰文表示。
新一轮金融开放剑指何方?“金融高水平开放不是简单的机构、业务和市场的开放。”潘宏胜认为,更重要的是,由金融要素流动型开放转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金融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以包容适应和可预期的制度、规则标准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提供根本保障。
关于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陈道富表示,国际环境复杂严峻,金融市场开放已实质性影响跨境资金流动和汇率,金融与经济之间的关系更趋复杂,我国要协调中国特色与国际惯例的关系,更好平衡“引进来”与“走出去”;注重实现国内外规则、标准的衔接和合作,推动特定区域的规则开放融合试点,注重大国政策的外溢和相互作用;同时还需要注重与金融开放相关的安全机制和基础设施建设。
新时期的金融开放也需要积极和理性地统筹协调,以获取更大的成效。植信投资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院院长连平认为,我国有必要将金融对外开放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资本和金融账户开放、人民币国际化等统筹协调起来,争取开放的利益最大化和风险长期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