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9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2-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6 股票简称:华升股份 编号:临2022-037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

同意提名廖勇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具体详见《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议案》。

同意提名粟建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生效,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具体详见《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56 股票简称:华升股份 编号:临2022-038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刘志刚先生、董事孙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刘志刚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务。孙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刘志刚先生和孙创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正常运作,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志刚先生和孙创先生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廖勇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粟建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通过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1日

个人简历

廖勇强,男,1985年4月出生,2009年8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生毕业。历任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综调信息室副主任、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湖南湘江新区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湖南湘江中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湖南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湖南华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粟建光,男,1964年8月出生,二级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麻类科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导师。国家麻类种质资源首席科学家、国家麻类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国际黄麻研究组(IJSG)咨询专家组成员、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创新联盟理事、中国农学会植物遗传资源分会理事、中国作物学会麻类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湖南省农学会常务理事、安徽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600156 证券简称:华升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39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 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中4人次受到行政处罚、25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人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胡立才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孙彤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青女士,201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在不超过2021年度审计费用总额的基础上,参考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各项因素,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的信永中和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都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相关服务中,能够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审计准则,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56 证券简称:华升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40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9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0日

至2022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和指定媒体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有关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如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登记时间:2022年10月9日上午9:00一11:00,下午3:00-5:00.

4、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005室,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电话:0731-85237818

3、传真:0731-85237888

4、邮政编码:410015

特此公告。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