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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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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9-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66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在公司视频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董事审议后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7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2号),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148,792股。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0,743,960股增至144,892,752股,注册资本由120,743,960元增至144,892,752元。

鉴于此,公司拟对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对《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对以下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67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1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正威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监事审议后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69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7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2号),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148,792股。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9月19日,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0,743,960股增至144,892,752股,注册资本由120,743,960元增至144,892,75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的修订。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68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2.01元。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912,345,791.9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414,036.8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0,931,755.06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561号《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

上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决议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控制风险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70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制度如下:

本次修订制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