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2-10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伟峰先生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cninfo.com.cn)刊登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2-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7,178,36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3236%。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6,485,66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2441%。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2,7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795%。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92,7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795%。
会议由董事长王伟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变更、部分终止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7,178,362股。同意177,094,1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5%;反对8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0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8447%;反对8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15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陈洋律师、王梦莹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2-105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
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询银行账户信息获悉近期子公司新增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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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解除冻结的银行账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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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本次披露的被冻结账户的余额合计36.8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02%,占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货币资金的0.02%。本次披露的被冻结银行账户非主要账户,不会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所述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仍将积极与相关方积极沟通,尽快解决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2-10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近期涉及相关诉讼,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涉及与宝胜科技的诉讼
1、当事人:
原告: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科技”)
被告: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常熟中联”)
2、诉讼情况及进展
公司子公司常熟中联因产品质量纠纷的案件一审已判决胜诉(详见公告2022-066),宝胜科技不服一审判决败诉后重新起诉,现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驳回宝胜科技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二、涉及与西宁西经开的诉讼
1、当事人:
原告:西宁西经开青银新材料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一:青海中利光纤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二: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王柏兴
2、诉讼情况及进展
前期双方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现原告申请法院执行,此案件目前正在和解、调解过程中。
三、涉及与京东方能源、寰达贸易的仲裁
1、当事人:
第一申请人:北京京东方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申请人:河北寰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被申请人: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被申请人:上海至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2、仲裁请求
申请人因原转让方存在耕地占用税欠缴情形提起仲裁,请求被申请人二人支付耕地占用税692.25万元、滞纳金648.63825万元、资金占用费以及本案的律师费、保全费等与仲裁相关的全部费用。
四、涉及与银江技术的诉讼
1、当事人:
原告: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江苏华能智慧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
2、诉讼情况
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组件买卖合同后,被告一与被告二签订采购合同,被告一向被告二采购组件;原告因被告逾期交付、交付不完全、产品质量问题提起诉讼。原告请求二被告支付合同标准的违约金1,372.09万元、损失695.5907万元、资金占用损失费及本案产生的诉讼费。
五、本次涉及的诉讼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案件的相关进程,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2-107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由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黄骅市骅电腾晖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的“年产2GW光伏组件项目”在河北省黄骅市举行了开工仪式。同时公司正在启动该项目地区的光伏电站业务的准备工作。项目达产后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与社会效益将产生积极的正面影响。
目前该项目处于机电装修阶段,距全面达产尚需一定时间,产能释放亦需要一个过程,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