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2-092
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划转概述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202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将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福材料”)100%股权按账面净值划转至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福玻璃”);将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矿业”)100%股权和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力矿业”)100%股权分别按账面净值划转至安福材料。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大华矿业和三力矿业将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安福材料的全资子公司,安福材料将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安福玻璃的全资子公司,安福玻璃持有安福材料100%股权,安福材料持有大华矿业100%股权和三力矿业100%股权。
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股权划转的相关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划转各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注册资本:536,723,313.50元
法定代表人:阮洪良
成立日期:1998年6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装卸搬运;金属结构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金属切削加工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为2,008,291.71万元,净资产为1,181,016.91万元,净利润为211,991.93万元。
2、公司名称: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阮洪良
成立日期:2011年1月18日
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特种玻璃生产、加工、销售,石英砂、重油、纯碱(Na2CO3)的销售,供热供暖及码头货物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福玻璃资产总额为1,004,386.29万元,净资产为336,259.71万元,净利润为98,864.86万元。
3、公司名称: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阮洪良
成立日期:2011年1月19日
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玻璃用石英岩露天开采;石英岩矿石、建材、硅制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安福材料资产总额为79,274.59万元,净资产为9,093.53万元,净利润为2,133.53万元。
4、公司名称: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阮泽云
成立日期:2011年5月27日
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石英岩开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华矿业资产总额为57,206.56万元,净资产为6,107.59万元,净利润为2,239.74万元。
5、公司名称: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阮泽云
成立日期:2003年1月6日
主要股东: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经营范围:玻璃用石英岩露天开采销售、加工销售;一般经营项目:高硼硅玻璃管、太阳能热水器、安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三力矿业资产总额为55,747.16万元,净资产为12,429.27万元,净利润为13,035.15万元。
三、股权划转的主要内容及协议的签订情况
(一)股权划转的主要内容
1、划转标的:公司持有的安福材料、大华矿业和三力矿业100%股权。
2、划转方式:本次股权划转为按照股权划转基准日的账面净值划转且均不确认损益。
3、划转基准日:本次划转的基准日为2022年6月30日。
4、员工合同主体变更事宜: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员工合同主体变更事宜,与员工此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继续有效,本次划转不影响员工的利益。
5、债权债务处理:本次股权划转涉及到的债权、债务等仍由原公司享有和承担,不因本次股权划转而转移。
6、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本次股权划转拟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具体以税务部门的认定为准。
(二)公司将与本次股权划转的相关主体签订《股权划转协议书》,并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变更手续。
四、本次划转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1、划转前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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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划转后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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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股权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优化及完善了公司现有经营业务和产业结构,提升专业管理效率,推动公司在光伏玻璃领域的产业布局,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本次股权划转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之间的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公司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