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8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昊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邓伟先生、吴日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9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9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文彬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0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3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本次发行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3,504万股变更为27,604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504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7,604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最终修订稿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1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
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中“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奥达”)、深圳市移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移速”))提供借款及增资,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3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000,000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9,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2,255,660.3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4,644,339.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22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53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相关情况
“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达及深圳移速。为保障公司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奥达增资人民币7,500万元;向深圳移速提供借款人民币5,500万元、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
四、本次借款及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奥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8286728D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8日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2501
法定代表人:刘旭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电源适配器、手机配件、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移动通信设备制造。
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深圳奥达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
备注:以上2021年度数据业经审计。
2、深圳市移速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移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FC6U9E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02日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坂雪岗大道163号P栋201
法定代表人:宁俊武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按摩器材、医疗器械、汽车配件、汽车用品、服装、鞋、帽的销售;手机和电脑周边产品的研发与销售;五金塑胶制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计算机与电子产品的软件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深圳移速的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表所示:
■
备注:以上2021年度数据业经审计。
五、本次提供借款及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深圳奥达、深圳移速提供借款及增资是为了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移速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向其提供借款期间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
六、本次借款及增资的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奥达、深圳移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对深圳奥达、深圳移速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品牌建设及推广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深圳奥达、深圳移速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奥海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因此,国金证券对奥海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 22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2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海科技”)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完成,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将最高额度增加至人民币21亿元(含21亿元)。在上述额度内,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2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88 元/股,本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14,97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 民币 94,237,018.8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20,738,981.1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7 日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0〕7-82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3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1,000,000 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76,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 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255,660.3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64,644,339.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53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4,399.74万元(包括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余额、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累计收到的未使用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累计实际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9,759.94万元,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2 年 8 月 22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66,557.92 万元(包括尚未扣除的审计及验资费用、登记费)。
2、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实际 需求,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负责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 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2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现金管理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的安全,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上述现金管理行为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并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奥海科技《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此,国金证券对奥海科技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3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邓伟先生、吴日诚先生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邓伟先生:男,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2月至2018年5月,任深圳赛尔康(技术)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项目高级经理、大客户销售经理、销售总监;2018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邓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吴日诚先生:男,199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3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销售经理、销售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吴日诚先生通过深圳市奥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0.0235%股权,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4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8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2年9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其中提案1.00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10月9日9:00-11:00 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10月9日当天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2年10月9日 当天 16:00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h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大会回执(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政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hina.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 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3
2、投票简称:奥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提案1.00至2.00 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提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上午 9:15 至 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一议案,只能选填一项表决类型,不选或者多选视为无效。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附件三: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2年10月9日 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ir@aohaichina.com)或传真方式(传真:0769-86975555)交回本公司证券事务部,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蛟乙塘银园街2号证券事务部,邮编:523723。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