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ST奥马 公告编号:2022-054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9月22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1 天,并于2022年9月23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2年9月23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 奥马”变更为“奥马电器”,股票代码仍为“002668”。
3、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A 股
(二)股票简称:由“ST奥马”变更为“奥马电器”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668”
(四)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9月23日
(五)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5%变更为“1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鉴于公司原子公司西藏网金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一笔1.45亿元定期存单被质押,该质押未按相关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涉嫌违规对外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9月7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除前述事项外,公司在自查中还发现公司存在其他疑似违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
三、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法律意见书》。经充分核查验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且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 9.8.1 条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符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2022年9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2 年9 月23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 奥马”变更为“奥马电器”,股票代码仍为“002668”。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5%变更为10%。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