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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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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9-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9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2年9月21日(星期三)15时00分

2、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118号总商会大厦17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萍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8,877,1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873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0,297,9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2793%;参加现场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89,175,0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1529%。(其中,参加本次大会表决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计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50,297,9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279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票148,135,51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13%,反对票1,300股,弃权票2,161,100股。

2、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该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且该项议案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王萍女士、彭寅生先生、George Lane Poe先生、何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

3、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该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该项议案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蒋萌女士、俞寿云先生、Zhang Yun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聘任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

4、审议通过《关于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该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表决,该项议案各子议案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冯玉海先生、余真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杨毓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斌律师、闫思雨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21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萍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选举王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选举彭寅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王萍、彭寅生、George Lane Poe、何春组成,其中王萍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由蒋萌、Zhang Yun、王萍组成,其中蒋萌为主任委员。

(3)审计委员会由Zhang Yun、俞寿云、彭寅生组成,其中Zhang Yun为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俞寿云、Zhang Yun、王萍组成,其中俞寿云为主任委员。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王萍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王萍女士为公司总裁,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王萍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陈飞彪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陈飞彪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电子邮箱:ltss@lianhetech.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王萍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樊小彬先生、何春先生、陈飞彪先生为高级副总裁,薛云轩先生为财务总监,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陈飞彪先生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戴依依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证券事务代表戴依依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76-84289160

传真:0576-84289161

电子邮箱:ltss@lianhetech.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北路总商会大厦17楼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监察部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王小军先生为审计监察部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审计监察部经理名单及简历

王萍女士,中国国籍,1976年9月出生,硕士。历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联化科技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浙江中科创越药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台州市人大代表。截至本公告日,王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为母女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王萍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寅生先生,中国国籍,1964年7月出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历任上海染化七厂技术员,浙江联化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管理部副部长、总经理助理兼二厂厂长、高级副总裁。现任联化科技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截止本公告日,彭寅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86,270股,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彭寅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George Lane Poe先生,美国国籍,1958年2月出生,学士,毕业于美国阿拉巴马大学土木工程专业。1980年至1986年,在Shell(壳牌)公司任职;1987年至2015年,历任DuPont De Nemous(杜邦农化)莫比尔工厂工程师和工厂技术经理、马纳蒂工厂运营经理、厄尔巴索工厂总经理、EMEA (欧洲、中东和非洲) 区域运营总监、全球运营及供应链总监和全球运营及供应链副总裁,2015年12月至今,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现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George Lane Poe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George Lane Poe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春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2月出生,硕士。历任住友商事精细化工组负责人、住友商事上海分公司化学一部副总裁、美国CHEMTURA公司亚太采购总监。现任联化科技董事、高级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日,何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何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蒋萌女士,中国国籍,1980年1月出生,学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项目运营及工程建设法律部专职律师、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现任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联化科技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蒋萌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蒋萌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俞寿云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11月出生,博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教授,现任南京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教授、联化科技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俞寿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俞寿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Zhang Yun先生,男,1976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学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Zhang Yun先生于2003年至2009年,任杜克大学福库(Fuqua)商学院会计助理教授;2009年至2015年,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会计学助理教授;2015年至今,任乔治华盛顿大学会计系终身会计副教授。Zhang Yun先生还任联化科技独立董事、上海华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学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日,Zhang Yun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Zhang Yun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樊小彬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3月出生,硕士。历任联化科技监事、研发中心副主任、农药与精细化学品研发部主任、总裁助理,兼任江苏联化董事长、盐城联化董事。现任联化科技高级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日,樊小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93,546股,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樊小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飞彪先生,中国国籍,1969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曾就职于江苏南通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万隆会计师事务所、上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历任江苏熔盛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天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紫燕食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联化科技高级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日,陈飞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5,000股,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陈飞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薛云轩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10月出生,学士。曾先后在中国惠普有限公司,阿尔斯通上海有限公司任职;2013年至2016年,担任赢创特种化学财务分析与控制职务。2016年9月进入联化科技工作,历任公司财务分析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截至本公告日,薛云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薛云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戴依依女士,中国国籍,1991年4月出生,本科。2017年10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6年11月至今,曾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截至本公告日,戴依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戴依依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小军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联化科技车间经理、台州市联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口部经理、联化科技原料采购部经理。现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截至本公告日,王小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00股,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王小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21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玉海先生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选举冯玉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其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冯玉海先生简历

冯玉海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11月出生,博士,无中国境外居留权。曾任上海紫江喷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巴斯夫应用化工有限公司车间经理,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EHS高级经理,现任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冯玉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牟金香女士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冯玉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宜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