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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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2-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0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一致。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鑫铂股份”)于2022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以下简称“《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芜湖高新毅达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毅达”)和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黄山毅达”)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即2,128,571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芜湖毅达、黄山毅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安徽毅达汇承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917,5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6%。

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或者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6月16日期间,芜湖毅达和黄山毅达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其中芜湖毅达基金集中竞价减持905,1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50,000股;黄山毅达基金集中竞价减持267,86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250,000股。

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截至2022年6月21日,芜湖毅达和黄山毅达股份减持时间已过半。

公司近日收到《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束告知函》。自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9月20日期间,芜湖毅达、黄山毅达减持比例已达1%。其中芜湖毅达基金集中竞价减持723,9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80,000股(其中120,000股为2022年9月19日股本变动后减持);黄山毅达基金集中竞价减持511,88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50,000股(其中20,000股为2022年9月19日股本变动后减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芜湖毅达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股份1,986,1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35%。黄山毅达持有公司无限售股份801,26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54%。

综上,截止2022年9月20日,芜湖毅达、黄山毅达分别减持公司股份1,959,000股、1,079,740股,两者主动减持和被动稀释比例合计分别为2.21%、1.24%。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芜湖毅达及黄山毅达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情况。

2、芜湖毅达及黄山毅达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芜湖毅达和黄山毅达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芜湖毅达和黄山毅达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减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束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