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9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之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2-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2-039

转债代码:110814 转债简称:华电定转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

之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881,562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9月2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9月2日,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8号),核准公司向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发行4,587,233股股份、向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投资”)发行2,294,329股股份、向建信投资发行9,800,1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中银投资发行4,901,49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司本次向建信投资、中银投资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的6,881,562股股份已完成登记。

上述股份发行结果及锁定期安排如下所示: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1年9月28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向建信投资、中银投资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新股登记手续,登记完成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9,869,858,215股。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股份总数为9,869,858,215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报告书》,建信投资和中银投资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做出的主要承诺如下:

“本承诺人承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若取得该等新股时,持有用于认购该等普通股的标的公司的权益时间超过12个月的,则以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普通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若持有用于认购该等普通股的标的公司的权益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普通股自股份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股份锁定期内,本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发生派送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而增加的部分,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建信投资和中银投资持有用于认购该等普通股的标的公司的权益时间超过12个月,因此该部分权益对应的上市公司普通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建信投资、中银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881,562股,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9月28日。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本公司的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之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申请以及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所做出的承诺。

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27 证券简称:华电国际 公告编号:2022-038

转债代码:110814 转债简称:华电定转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华电定转”可转换公司债券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定向可转债简称:华电定转

● 定向可转债代码:110814

● 定向可转债转股价格:最新转股价格为4.11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自2022年9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

一、本次定向可转债转股概况

2021年9月2日,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国际”或“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18号),核准公司向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信投资”)发行4,587,233股股份、向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投资”)发行2,294,329股股份、向建信投资发行9,800,1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中银投资发行4,901,49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

本公司上述可转债发行事项已于2021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工作。

根据《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的约定,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华电定转”自2022年9月28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华电定转”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债券简称:华电定转

(二)债券代码:110814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470,159,000元

(四)票面金额: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票面利率:第一年2%/年、第二年3%/年、第三年3%/年

(六)债券期限:3年,即自2021年9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止

(七)转股期起止日期:自2022年9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自发行完成日满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开始至可转换债券到期日)

(八)最新转股价格:4.11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华电定转”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本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一股的可转债部分,本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资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2年9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2、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根据《重组报告书》的有关规定,建信投资及中银投资对取得的前述可转债实施转股的,所转换股票自可转债发行完成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即通过可转债实施转股所取得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3月28日,在2023年3月28日及之后通过可转债实施转股所取得的股份无限售期安排。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华电定转”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完成首日,即2021年9月28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61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4.11元/股。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根据《重组报告书》的有关规定,自定价基准日至可转换债券到期日期间,如本公司实施派送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下述公式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如适用)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向上进位并精确至分: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当本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应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本公司已分别实施2020年与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均按照每股0.25元派发股息,因此,自2022年7月28日(2021年年度权益分配的除权除息日)起,“华电定转”转股价格调整为4.11元/股,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披露的《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电定转”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三)强制转股条款

自可转债发行完成日起18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含当日)至可转债到期日(含当日),如华电国际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初始转股价格4.61元/股时,华电国际有权行使强制转股权,将可转债按照当时有效的转股价格强制转化为华电国际股票。

五、其他

(一)发行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联系部门:证券法务部

联系人:胡述锋、李悦菲

联系电话:010-83567905、7908

(二)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特此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