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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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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2022-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55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2年7月14日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698万份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数:32人

2022年7月14日,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公司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2021年8月1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1)、《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等相关公告。

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8月21日,公司通过内网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1年8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2021-066)。

2021年8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4)等相关公告。2021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75)。

2021年9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7)、《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8)等相关公告。

2022年7月14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7)、《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8)。

2022年8月26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湘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6)、《湘财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7)。

二、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部分授予日:2022年7月14日

2、授予数量:698万份

3、授予人数:32人

4、行权价格:9.91元/股

5、股票来源:向授予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行权安排

(1)有效期: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行权安排

(3)禁售安排

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①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②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湘财股份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湘财股份所有,湘财股份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③激励对象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或其出具的承诺等相关规定。

④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原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情况如下:

1、期权简称:湘财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次行权):1000000225,1000000226,1000000227

3、授予登记数量:698万份

4、授予登记人数:32人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