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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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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2-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2-033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宝路830号卓越新能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4日

至2022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八)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宝路830号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请参会股东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宝路830号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342338

传真:0597-2342683

联系人:余丹丹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2-030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13日通过专人送达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春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2-031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4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4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印强,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郭清艺,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韩经华,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林玉枝,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清艺、韩经华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玉枝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黄印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近三年收到行政监督管理措施1次(警示函),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公司支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审计费用6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8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决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2022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2-032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和金额:

1.投资事项一:公司投资38,000万元,建设“新增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和年产5万吨脂肪酸项目”;

2.投资事项二:公司投资50,000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合成树脂项目”;

3.投资事项三: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龙岩致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致尚”),注册资金10,000万元;

4.投资事项四:公司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1,000万美元。

● 相关风险提示

1.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总额、建设周期等数据均为预估数,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该项目实施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也不构成对投资金额的承诺。

3.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事项属于跨境投资,尚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事项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在未来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开发不及预期的风险。

4.子公司设立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增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和年产5万吨脂肪酸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合成树脂生产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龙岩致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投资情况如下:

1.投资事项一:公司投资38,000万元建设“新增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和年产5万吨脂肪酸项目”;

2.投资事项二:公司投资50,000万元建设“年产10万吨合成树脂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卓越合成树脂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

3.投资事项三: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龙岩致尚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作为公司生物基增塑剂项目的实施主体;

4.投资事项四:公司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不超过1,000万美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同类交易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加上本次会议的投资事项后,对外投资累计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故上述投资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新增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和年产5万吨脂肪酸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新增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和年产5万吨脂肪酸项目

2.实施主体: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总额:预计38,000万元。

4.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有或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

6.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在龙岩市新罗区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投资的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项目(以下简称“烃基一线项目”)已经完成立项备案、环评审批、项目用地招拍挂等手续,在项目用地完成“三通一平”后即可开工建设。

公司对项目生产工艺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后,计划利用现有的土地和烃基一线项目的配套设施,扩建新增年产10万吨烃基生物柴油和年产5万吨脂肪酸生产线(简称“烃基二线项目”)。扩建完成后,公司烃基生物柴油的产能规模将达到20万吨/年。

(二)年产10万吨合成树脂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年产10万吨合成树脂项目

2.实施主体:龙岩卓越合成树脂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3.投资总额:预计50,000万元。

4.项目资金来源于企业自有或自筹资金。

5.项目建设周期:分两期实施,24个月

6.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拟在龙岩市新罗区生物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新征土地96亩,投资新建年产10万吨合成树脂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利用现有环保型醇酸树脂的产业化经验和合成树脂方面的技术储备优势,以公司生产的生物甘油、脂肪酸、环氧氯丙烷等产品形成产业链延伸,生产水性改性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环氧树脂和高端环氧树脂,产品可应用于环保型涂料、重防腐涂料、汽车涂料等、半导体和风电等高端特殊领域。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龙岩致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致尚”)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张津

4.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注册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苏坂镇美山村集安中路88号

7.经营范围:生物基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以上信息,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备案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龙岩致尚的注册事宜。龙岩致尚的注册资本为认缴,公司将根据情况分批投入资金。

8.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生物基增塑剂建设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新罗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龙岩致尚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卤代新材料(包含生物基增塑剂产品)联产环氧氯丙烷项目的建设运营,产品可应用于PVC塑料制品、塑胶跑道、合成树脂、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等领域。

(四)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卓越新能(新加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卓越”)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金:不超过1,000万美元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注册地址:新加坡

6.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7.经营范围:国际贸易、技术研发、项目投资建设、信息分析等

8.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拟设董事3人,由公司选派或从外部聘任

以上信息,以相关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新加坡卓越设立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境内相关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及境外子公司的注册登记等事项。新加坡卓越设立后,公司将根据具体市场推进情况,分批投入资金。

9.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新能源替代减碳的背景下,加快发展可再生清洁能源、实现能源转型和绿色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和一致行动。生物质能源在碳减排领域的作用愈显优势,将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是未来替代化石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空间广阔。同时,以生物柴油制备的生物基绿色化学品可替代化石基材料,具备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公司持续聚焦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围绕“生物质能化一体化”产业规划,在立足发展壮大本土优势产业的基础上,积极探求国际业务的高质量发展模式,推动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东南亚地区蕴藏丰富的生物质资源,新加坡是世界重要的燃料油交易中心、亚洲领先的航运、贸易和科技创新中心,拥有独特的区位优势、丰富的人才资源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在新加坡设立境外子公司,作为公司实施“走出去”国际化战略的平台,有利于公司及时把握海外市场发展的动向,更好更快响应市场需求。同时,基于新中深厚的科技合作背景,依托人才聚集和院校科研优势,开展可再生能源、生物基材料、循环经济等领域的研发发展。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项目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在综合分析研判市场供需状况并结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所作出的决策,有助于进一步扩大产业规模、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对外投资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对外投资事项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目前资金充裕,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可充分保障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子公司设立后,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龙岩致尚和新加坡卓越将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项目进程及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

2.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投资总额、建设周期等数据均为预估数,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项目实施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和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3.公司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事项属于跨境投资,尚需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事项是公司基于长远发展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在未来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开发不及预期的风险。

4.子公司设立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和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等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国内外宏观政策及行业趋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加强项目建设的质量、预算和安全管理,并持续跟踪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方面问题,积极沟通协调,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的政策要求,按照公司整体部署,发挥平台功能,采取积极的经营策略,力求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