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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及推迟发行公告

2022-09-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能能源”、“发行人”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6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深证上[2020]483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69元/股。

2、本次发行价格10.69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20.4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3)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4)15.3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美能能源所属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D45)。截至2022年9月21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该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0.10倍。

由于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发布的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网下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连续发布《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30日和2022年10月10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3、原定于2022年9月26日举行的网上路演推迟至2022年10月17日,原定于2022年9月27日进行的网上、网下申购将推迟至2022年10月18日,并推迟刊登《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调整后的时间表如下: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下申购,请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D4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0.10倍(截至2022年9月21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0.69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7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投资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4,690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10.69元/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0,136.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67.86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5,868.24万元。

重要提示

1、美能能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6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09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美能能源”,股票代码为“001299”,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西部证券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4,690万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8,757.9697万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81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87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在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4、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10月17日(T-1日)进行本次发行网上路演。关于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请参阅2022年10月14日(T-2日)刊登的《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5、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2年9月21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69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20.4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3)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4)15.3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2年10月18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T日)9:30-15:00。网下申购简称为“美能能源”,申购代码为“001299”。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应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其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0.69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2年10月20日(T+2日)缴纳认购款。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剔除不予配售。

(2)网上申购

本次网上申购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22年10月18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2年10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2年10月1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8,5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8,500 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2年10月20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配售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16:00前到账。

如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配多只新股,务必对每只新股分别足额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如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将导致该配售对象当日全部获配新股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2年10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2年10月1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22年10月18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2年9月1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全文。《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摘要》”)、《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于该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释义

一、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情况

(一)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022年9月21日(T-4日)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日。截至2022年9月21日(T-4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收到3,13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3,172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10.50元/股-18.69元/股,申报总量为3,947,74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根据2022年9月19日(T-6日)刊登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参与初步询价的网下投资者条件,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其中46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6个配售对象未按《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的核查资料或提供材料但未通过审核,为无效报价,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无效报价1”的配售对象;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个配售对象属于禁止配售范围,为无效报价,该类配售对象的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无效报价2”的配售对象。

(三)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上述无效申购报价后,共3,088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3,109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参与条件,申购总量为3,928,840万股,整体申购倍数为1,396.18倍。

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告规定的13,109个配售对象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四)剔除最高报价有关情况

经上述剔除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所属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拟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拟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拟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上按报价时间(以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显示的申报时间及申报编号为准)由后到先的顺序排序,剔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剔除的拟申购数量不低于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将不足10%。

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将报价高于10.69元/股的初步询价申报予以剔除,对于申报价格为10.69元/股的配售对象报价不做剔除。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7个配售对象的报价被剔除,被剔除的申购量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的申报总量3,928,840万股的比例为0.0535%。该类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加权平均数以及公募基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如下:

(五)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D45),截至2022年9月21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0.10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2年9月21日。

注:1、每股收益计算口径为:2020年扣非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T-4日(2022年9月21日)总股本;

2、算术平均值计算已剔除负值新疆浩源及长春燃气。

本次发行价格10.69元/股对应发行人202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7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根据《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网上、网下申购前三周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连续发布《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公告的时间分别为2022年9月26日、2022年9月30日和2022年10月10日,后续发行时间安排将会递延,提请投资者关注。

(六)有效报价投资者和发行价格确定过程

1、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及有效申购数量,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69元/股。

2、有效报价投资者确定过程

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申报价格不低于10.69元/股的投资者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3,021家,管理的配售对象家数为13,015个,有效报价数量总和为3,901,420万股。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有效”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

本次初步询价中,64个网下投资者管理的87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10.69元/股,对应的拟申购数量总和为25,320万股,为无效报价,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未入围”的配售对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4,690万股,全部为新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81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87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0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0.69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2)20.4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3)17.2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4)15.3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45,868.24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0.69元/股,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50,136.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67.86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5,868.24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2年10月1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2年10月18日(T日)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 = 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下转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