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92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2-056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孙公司深圳市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科力尔”)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最高额保证担保,申请担保期限1年(具体以与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就全资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事项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担保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深圳科力尔向宁波银行深圳宝安支行申请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科力尔电机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田寮大道聚汇模具工业园2栋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91193007Y
4、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9年6月18日
6、法定代表人:刘辉
7、经营范围:微型电机的设计、生产与销售;各种电子电器的技术研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及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
8、与公司关系:深圳科力尔是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力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深圳科力尔100%的股权。
9、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注:深圳科力尔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信用状况:深圳科力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担保最高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2年9月26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98%。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