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因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
及恢复申购、赎回、转换(如有)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投资运作情况,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鉴于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9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2年9月29日起暂停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自2022年10月10日起恢复下列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如有)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具体暂停及恢复相关业务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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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在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9月30日暂停申购及赎回业务期间,银华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港股通消费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港股通医药卫生综合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银华恒生港股通中国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科创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二级市场交易业务将正常进行。
2.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月10日发布公告,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250)自2020年1月13日起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详情请参见相关公告。自2022年10月10日起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继续暂停非直销销售机构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银华心佳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短持有期为两年,上述产品目前仅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具体开放相关业务的日期以本公司后续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4.若境外交易所休市日安排、境外主要投资场所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境外交易所休市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或者400-678-3333)获取相关信息。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9月28日起,增加平安银行、宁波银行、国泰君安、招商证券为旗下部分基金的代销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安银行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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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宁波银行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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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泰君安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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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商证券本次新增代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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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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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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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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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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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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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银华新能源新材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食品饮料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元,其余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为10元。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4、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短持有期为两个月,银华尊和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最短持有期为三年,银华稳健增长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瑞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最短持有期为一年。敬请投资者留意。
5、“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且上述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上述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6、银华丰华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每3个月开放一次,同时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7、本公司已于2022年9月14日发布公告,银华丰华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9月15日起暂停办理代销机构1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华华证ESG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投资基金托管人、基金公司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发行的证券。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银华华证ESG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按照成份股在华证ESG领先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其中,华证ESG领先指数成分股上港集团(600018)是银华华证ESG领先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发行的股票。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述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已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有关制度和控制措施已准备,现将基金托管人关联方发行的股票纳入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基金的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9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