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敖东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76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敖东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会议规则》”的规定,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敖东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秀林
3、会议时间:2022年9月26日上午08:30
4、会议召开及投票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22年9月20日(以该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会议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说明书》以及《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会议权益登记日2022年9月20日,公司未偿还的债券总张数为 24,072,220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含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2,494,250张,合计持有的债券面值总额249,425,000元,占公司未偿还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总张数的10.3615%。
公司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上述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律师确认,上述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5)。
表决结果:同意2,494,25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100%;反对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0%;弃权0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有的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0%。
上述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满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的条件。据此,上述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姗姗、王中乾
3.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敖东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公司“敖东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77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2年9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下午3:00。
2、召开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秀林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485人,代表股份数433,994,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130,347,987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163,047,23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32,699,251股,下同)的38.394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数381,643,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63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合计475人,代表股份数52,351,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1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
注:(1)比例(%)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上述表中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3)议案2.00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量为376,432,279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注:(1)比例(%)指每项提案同意、反对、弃权的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上述表中比例根据四舍五入原则计算。
(3)议案2.00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中小股东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数量为49,351,530股
表决结果:
提案1.00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提案2.00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都(大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姗姗、王中乾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78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2年9月23日发出。
2、会议于2022年9月2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2、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全文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二)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79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代码:127006,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19.93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14.50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的生效日期:2022年9月27日
一、本次向下修正“敖东转债”转股价格的修正条件概述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2,41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13亿元。
2、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8]191号”文同意, 公司241,3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18年5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敖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06”。
3、根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4、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即15.94元/股)的情形,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件。
二、本次向下修正“敖东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1、为了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持有“敖东转债”的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三、本次向下修正“敖东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14.15元/股,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13.98元/股,本次修正“敖东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14.15元/股。
2、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确定“敖东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4.50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2年9月27日。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80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由控股子公司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药业”)出资贰仟柒佰万元整(27,000,000.00元)投资设立三级子公司吉林敖东药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材种业科技”)(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成立后,药材种业科技为延边药业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药材种业科技表决权比例为90%。药材种业科技主要从事中药材种子、种苗研发及销售;药材专用农药、肥料研发及销售;中药材加工及进出口贸易(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延边药业以自有资金与安图县龙发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龙发”)共同成立药材种业科技。注册完成后,药材种业科技注册资本3,000万元,延边药业出资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90%;安图龙发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表决情况
2022年9月2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药材种业科技的工商注册登记事宜。
3、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图县龙发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玉波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2-28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2426MA141YC823
住所:吉林省安图县明月镇西环北路15号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行业
经营范围:农业项目投资、畜牧业项目投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土特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吉林省垆兴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药材种业科技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延边药业以自有资金2700万元与安图龙发出资300万元共同设立。注册成立后,药材种业科技经营范围主要围绕中药材种子、种苗研发及销售;药材专用农药、肥料研发及销售;中药材加工及进出口贸易(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为准)。
本次投资完成后,药材种业科技控制图如下:
■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延边药业本次对外投资旨在充分发挥自有资金较为充沛的优势,强化中药产业链优势,开展中药材与农林植物的间作、套作和轮作等生态化种植技术研究,开展药材生产需肥规律及平衡施肥技术研究,特别是围绕中药材提取后的废渣、酵素发酵后的果蔬渣等进行深入研究,利用生物发酵技术,生产各类北方道地药材专用肥;开展病虫草害监控与物理、生物等安全低毒的综合病害防治技术研究,开展药材采收期、质量评价及商品等级等质量标准研究及制定,为高品质北方药材树立典范,真正实现道地药材的“优质有价”。将最佳产地选择、良种繁育、土地高效利用、土壤综合治理、病害综合防治、平衡施肥、合理采收等规范化生产技术的集成,形成全过程质量控制的优质药材生产技术,并进行示范及推广。同时建立高品质北方药材的质量标准,并建立评价技术体系。通过新品种、新技术的综合利用,不断提高中药材的科技产出,为中药材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深入研究吉林省道地药材的特色栽培与产地加工技术规范,建立中药材的规范化生产技术体系,制定优质道地药材生产标准,主要包括中药材栽培环境质量标准,优良品种选育和繁育规程,优质丰产关键技术和栽培技术规程,生物农药、药材生产专用肥的应用规程,病虫草害防控技术规程,药材采收适宜期及产地采收加工技术规程,药材产地趁鲜加工和药材包装规程等。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成立药材种业科技可能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积极防范和应对相应风险,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和收益。同时,中药材种子、种苗育种扩繁周期长、风险高的特点,可能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