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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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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国庆节假期前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2-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9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在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赎回业务、转换转出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22年10月10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恢复申购业务后,将仍然对大额申购业务进行限制,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3)在此期间,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照常办理,敬请留意。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及《平安财富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9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投资者于2022年9月28日15:00后提交的上述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受理。

(2)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投资者于2022年9月30日提起的有效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2年10月10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将从2022年10月10日起享受本基金的收益。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21〕90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22年10月1日(星期六)至2022年10月9日(星期日)休市,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国庆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4)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

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庆节假期前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9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在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赎回业务、转换转出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22年10月10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恢复申购业务后,将仍然对大额申购业务进行限制,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3)在此期间,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照常办理,敬请留意。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及《平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9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投资者于2022年9月28日15:00后提交的上述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受理。

(2)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投资者于2022年9月30日提起的有效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2年10月10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将从2022年10月10日起享受本基金的收益。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21〕90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22年10月1日(星期六)至2022年10月9日(星期日)休市,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国庆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4)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平安添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9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根据本基金运作的需要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fund.pingan.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7日

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国庆节假期前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9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在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赎回业务、转换转出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22年10月10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恢复申购业务后,将仍然对大额申购业务进行限制,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3)在此期间,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照常办理,敬请留意。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及《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9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投资者于2022年9月28日15:00后提交的上述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受理。

(2)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投资者于2022年9月30日提起的有效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2年10月10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将从2022年10月10日起享受本基金的收益。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21〕90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22年10月1日(星期六)至2022年10月9日(星期日)休市,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国庆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4)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9月27日

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国庆节假期前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9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在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的赎回业务、转换转出业务仍照常办理。

(2)自2022年10月10日起,本基金将恢复办理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本基金恢复申购业务后,将仍然对大额申购业务进行限制,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3)在此期间,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照常办理,敬请留意。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法律法规及《平安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9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投资者于2022年9月28日15:00后提交的上述业务申请,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受理。

(2)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网上交易系统、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投资者于2022年9月30日提起的有效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于2022年10月10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将从2022年10月10日起享受本基金的收益。

(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的通知》(证监办发〔2021〕90号)及沪深证券交易所休市安排,2022年10月1日(星期六)至2022年10月9日(星期日)休市,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起照常开市。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国庆节假期带来不便及资金在途的损失。

(4)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进行咨询,或登陆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获得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7日

平安添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9月26日

送出日期:2022年9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平安添悦债券A

平安添悦债券C

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流动性风险评估及流动性风险管理;

在市场大幅波动、流动性枯竭等极端情况下发生无法应对投资者赎回需求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将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前提,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谨慎选取延期办理巨额赎回申请、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收取短期赎回费、摆动定价、暂停估值、等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作为辅助措施。

4、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5、投资于国债期货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6、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7、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风险;8、信用衍生品的投资风险;9、港股通机制下的投资风险;

10、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和存托凭证等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超过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的 50%)因此,境内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11、基金财产投资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12、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13、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平安基金官方网站

网址:www.fund.pingan.com客服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