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3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进行了修订。
根据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预案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预案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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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5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或控股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或控股子公司将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署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公司开设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后续进展,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7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0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0月12日 15 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3号保利商贸中心1栋20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0月12日
至2022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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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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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二)由非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名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
(四)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五)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原件、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还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文件上请注明“莱尔科技股东大会”字样。
(六)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七)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八)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3号保利商贸中心1栋20层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国泰南路3号保利商贸中心1栋20层
联系电话:0757-66833180
传真:0757-66833180
邮编:528300
联系人:吴琦
联系邮箱:leary.ir@leary.com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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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19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主承销商于 2022年9月14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发行,经2022年9月19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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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公司同意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1. 与深圳市云图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2. 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3. 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4. 与韶关市融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5. 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6. 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7. 与谢恺签署《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会认为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进行了更新和修订,本次更新不涉及方案调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及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法规规定事项进行了论证和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更新和修订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进行了更新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或控股子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在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或控股子公司将尽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署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拓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中对应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10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7)。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9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2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主承销商于 2022年9月14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并正式启动发行,经2022年9月19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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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公司同意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1. 与深圳市云图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2. 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3. 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4. 与韶关市融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5. 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6. 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7. 与谢恺签署《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监事会认为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进行了更新和修订,本次更新不涉及方案调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适当性、发行定价的合理性、发行方式的可行性、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及本次发行对原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法规规定事项进行了论证和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更新和修订了《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进行了更新和修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6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9月26日,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业务拓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基于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对应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修订。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公司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超导材料制造;超导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超导材料制造;超导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现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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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本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8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2021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东方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原定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的需要,公司聘请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世纪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东方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世纪证券承接,东方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世纪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赵宇先生、吴坤芳先生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东方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作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世纪证券简介及保荐代表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附件:
世纪证券:为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业务范围涵盖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赵宇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管理学硕士,作为项目主要成员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万达商业、哈药股份、人民同泰、易成新能、科思科技、哈药集团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IPO、并购重组等项目。
吴坤芳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作为项目主要成员曾先后主持或参与了银宝山新、安车检测、中嘉博创、诺德股份非公开发行,派思股份、国农科技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睿奕股份、卓力能IPO等项目。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进行了修订。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该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