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3日以传真、邮件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于2022年9月26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减持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聚焦公司主业,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二级市场股价走势,择机出售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羽臣”)股份数量不超过7,301,988股(含 7,301,988股,约占若羽臣总股本的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若羽臣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若羽臣股份不超过2,433,996股(不超过若羽臣股份总数的2.00%,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若羽臣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若羽臣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若羽臣股份不超过4,867,992股(不超过若羽臣股份总数的4.00%,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若羽臣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若羽臣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实际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若羽臣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若羽臣自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独立董事王庆先生、朱友干先生对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及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拟减持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减持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羽臣”)股票计划,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和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拟减持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计划的事项。
独立董事:王庆、朱友干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