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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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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锅炉项目工程总包合同的公告

2022-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75 证券简称:华光环能 公告编号:临2022-054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锅炉项目工程总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陕西润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新建一台280t/h备用煤粉锅炉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14,575万元。

●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540日历天。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签署锅炉项目工程总包的合同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 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

一、签署合同概述

2022 年 6 月 3日,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锅炉项目工程总包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6),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华光环保能源(西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设计院”)中标“陕西润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新建一台 280t/h 备用煤粉锅炉项目工程总承包”。

近日,华光(西安)设计院与陕西润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润中”) 签署了《陕西润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新建一台280t/h备用煤粉锅炉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14,575万元。

二、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名称:陕西润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新建一台280t/h备用煤粉锅炉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2、合同双方:

发包方:陕西润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陕西泰丰盛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方:华光环保能源(西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3、合同标的情况

本项目为陕西润中一期甲醇工程项目的配套工程,为满足一期甲醇项目锅炉的备用需求,保证一期甲醇项目高压蒸汽的安全性和经济性,扩建一台额定280t/h、9.81MPa、540°C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及与之相配套的辅机系统及区域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包括锅炉厂房、锅炉、热力管道(动力管道)、除氧给水系统以及制粉、出渣、脱硝、除尘等辅机系统的供配电、照明、防雷接地等。

(二)合同发包方情况

1、公司名称:陕西润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宏章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4、注册资本:461,172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8-03-31

6、注册地址: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丁家镇五里铺工业园区

7、经营范围:煤层气开发、利用;醇醚燃料及副产品的生产、销售(甲醇、硫磺、液氧、液氮、异丁基油)及进出口贸易;原材料及成品检验余能发电上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情况: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持股97.58%。

9、履约能力分析:彬县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10、合同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

四、合同主要条款

华光(西安)设计院与陕西润中签署《陕西润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新建一台280t/h备用煤粉锅炉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主要条款如下: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陕西润中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陕西泰丰盛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方:华光环保能源(西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二)合同的范围

本项目为陕西润中一期甲醇工程项目的配套工程,为满足一期甲醇项目锅炉的备用需求,保证一期甲醇项目高压蒸汽的安全性和经济性,扩建一台额定280t/h、9.81MPa、540°C高温高压煤粉锅炉及与之相配套的辅机系统及区域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包括锅炉厂房、锅炉、热力管道(动力管道)、除氧给水系统以及制粉、出渣、脱硝、除尘等辅机系统的供配电、照明、防雷接地等。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2年10月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4月8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540日历天

(四)工程地点: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五里铺工业园区

(五)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2104-610428-04-01-465763

(六)质量要求

总要求:必须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强制规范标准;

采购要求:设备采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强制规范“合格”标准。

(七)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费=人民币(大写) 壹亿肆仟伍佰柒拾伍万元整(¥145,750,000.00元整)。

(八)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五、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项目承包合同不会对公司2022 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未来业绩提升带来积极影响。本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该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及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根据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本次合同单笔金额超过 1 亿元,公司以临时公告形式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范围、合同价格、生效条件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也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华光环保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9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