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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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2-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2-067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范永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配股发行,为保持本次配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拟将本次配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除延长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事宜有效期外,本次配股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的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保持不变。

审议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延长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配股发行,为保持本次配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拟将本次配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除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事宜有效期及延长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外,本次配股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的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保持不变。

审议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关于延长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0月1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24楼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审议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0)。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2-068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直接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建彪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配股发行,为保持本次配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拟将本次配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除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事宜有效期及延长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配股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的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保持不变。

审议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长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2-069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配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配股发行,为保持本次配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配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配股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以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自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除上述事项外,本次配股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过的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芯创 公告编号:2022-070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于2022年10月12日(星期三)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2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2日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24楼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地点: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0日、11日9:30-11:30和13:00-17:00。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电子邮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应在2022年10月11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人:包婺月

电话:0563-4186119

传真:0563-4186119

电子邮箱: ir@shannonxsemi.com

邮政编码:242300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

5、参加会议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7、疫情期间,提倡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会。异地前往现场参会人员请遵守相关地区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接受现场体温检测等相关工作。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7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475”,投票简称为“香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具体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注:1、委托人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复印件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