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5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龙居才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2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21%)的高级管理人员龙居才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5%,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鉴于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龙居才先生发来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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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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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龙居才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龙居才先生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龙居才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龙居才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龙居才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龙居才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