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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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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9-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2-059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9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9月26日在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赵芳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项梁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62)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3)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0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9月26日在公司综合楼306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专成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2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或结构性存款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

4、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5、投资期限:有效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本次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虽不属风险投资,但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本身存在一定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并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5、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事项审议之日前12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事项审议之日,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进行委托理财尚未到期的本金余额为26,800万元。

五、审批程序

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议后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1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修订的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除上述修改及条款序号调整,《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综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及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3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维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0月14日(星期五)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305会议室(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9月2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以特别决议审议,需经出席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10月12日8:3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投资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新材料产业园;会务联系人:李专元、周雯;邮编:214196;电话:0510-88721510;传真:0510-88723566

4、登记手续: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10月12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5、参加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2

2、投票简称:洪汇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入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2年10月14日召开的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请在相应议案后的表决意见栏目下“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账户号:

委托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法人委托须盖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