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下调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增设A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降低投资者的投资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2年10月10日起,下调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并增设A类基金份额。同时,相应修订《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并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的方案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由0.7%/年下调为0.3%/年,基金托管费由0.2%/年下调为0.1%/年。
二、增设A类基金份额
1.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将增设 A 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代码:016745
本基金增设A类基金份额后,形成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不为1.00元,与当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一致。
新增的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原有的基金份额在增设了A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C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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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实施优惠申购费率,详见本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赎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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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开放期指每个开放期当期公告开放的天数
3)销售服务费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次修订内容包括下调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增设A类基金份额相关的条款,并将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相应更新。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下调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增设A类基金份额及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协商一致决定的事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2022年10月10日起生效。
3、本基金将于2022年10月10日起进入第六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新增的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赎(赎回、转换)业务开放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
4、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msfunds.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咨询相关事宜。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摩根士丹利华鑫纯债稳定增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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